〔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87(1999)03-0134-07 一 什么是诗?对于不懂诗的人来说,这个问题恐怕会简单到如同什么是白菜一样。可是对于懂点诗特别是还要写点诗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却似乎成了一个很难参透的文学之谜。张志民是一位诗人,是一位早已载入诗史并且将继续留存于诗史的诗人。可是直到1978年在他与诗歌结缘已长达30年之后,他在《诗魂·血滴》一诗中还是写下这样沉甸甸的诗句:“为探索/诗的奥秘,/曾染成多少——/白发,/送走了多少——/青春!/为寻求/诗的定义,/曾困扰过多少/今日的/——学者,/已故的/——先人。”自然,在这首诗篇中,张志民还是依据自己新的体验和理解,对“什么是诗”作出了明确的回答。他说:“那不是/一行行墨写的/——诗句,/而是/一串串滚烫的/——血滴!” 把诗,或者说把“诗魂”理解成诗人“一串串滚烫的/——血滴”,那么写诗就像杜鹃啼血一样,要付出诗人全部的真诚、情感和生命了,这是张志民在“十年浩劫”之后形成的新的诗歌观。“十年浩劫”,神州大地上一度人妖颠倒,荃蕙化茅,连张志民这位1938年(时年仅12岁)就参加了革命,并且一直以单纯的信仰和至诚的感情为革命唱着“颂歌”的诗人,也莫名其妙地被投进监牢,过了长达4 年之久的“单间生活”。“十年浩劫”使我们的民族,当然也使张志民陷入了沉思,他说:“人生旅途中的4年‘单间生活’, 使我有工夫想了想自己在创作上吃过什么苦头,有过什么教训?”(注:张志民:《“我”和我的诗》〔J〕,《十月》,1980,(3)。)显然,他的“诗魂=血滴”说,是伴有对以往进行反思和反省意味的。 不过,张志民不是那种趋时、投机、随风倒的人,不是那种在见解和立场上善于“翻筋斗”的人。孙犁评价张志民有“热情诚挚”一语(注:孙犁:《张志民小说选序》〔J〕,《小说林》,1981,(2)。),可谓知人之论,否则,“十年浩劫”中他就不会遭受牢狱之灾,至少不会遭受4年之久。他是一位忠于信仰的人, 是一位对革命政治始终抱有异乎寻常的热情的人。他的诗歌始终与政治结缘,他的“诗魂=血滴”说,是在读政治抒情诗《天安门诗抄》时生发出来的议论,本质上也还是政治化的诗歌观。这种新的诗歌观固然对以往带有反省的意味,但反省不是反叛,而是认识的提高和深化。在这里,政治情结依然如故,多了的只是对政治的深层理解,只是对把政治意识转化成诗歌艺术的创造机制的深刻体验。因此,如果把张志民的“诗魂=血滴”说看成是政治诗人对诗的“相知”,那么,张志民的诗歌创作生涯坎坎坷坷,就简直是政治与诗的“苦恋”了。 二 张志民奉献给中国现代诗坛的第一批诗歌,是写于1947—1949年间的《王九诉苦》、《死不着》、《野女儿》、《欢喜》和《接喜报》等。就是这批诗歌,使当时才20岁刚出头的张志民(他生于1926年)崛起于燕赵山野间,和李季、阮章竞等并列为解放区民歌体叙事诗的代表诗人。这是张志民与诗歌结缘的起点,也是张志民作诗之旅中政治与诗苦恋的起点。阅读这些诗歌,谁都会首先感受到在革命摇篮中长大的年轻诗人那强烈的政治动机和弥漫在诗篇中那种真纯的政治情怀。政治动机之强烈与单一,政治情怀之真纯与显豁,笼盖在所有诗篇之上,以致使诗人不曾顾及他笔下的人物和题材是否有些雷同?因为所有诗篇诉说的似乎只是一个故事,一个真理。王九也好,“死不着”也好,“野女儿”也好,他们的人生悲喜剧无非都是因穷困而佣工,因佣工而受欺,因受欺而反抗,因反抗而家破人亡,最后又因土改而翻身,因翻身而欢喜。雷同的“叙事”当然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叙事文学更为关注的题材的丰富性和人物形象的深刻性,但却以反复出现的情节画面,强化着诗人渴望利用叙事诗的形式表现和讴歌党领导下的土地改革、农民斗争和诉苦翻身的政治之情。 但是,张志民奉献给中国现代诗坛的这第一批诗歌,仍不失为当时解放区诗歌中的“好诗”。1947年《王九诉苦》发表后不久,老革命家兼诗人萧三就写过一篇评介文章,题目即是《我读了一首好诗》(注:萧三:《我读了一首好诗》〔N〕,《人民日报》,1948年5月15日。)。的确,就“诗”的艺术层面而言,这批使张志民一举成名天下知的诗作,一出手就显示出年轻诗人驾驭群众口语和点染人物情态的深厚潜能。通俗化、大众化是延安文艺座谈会后解放区文学普遍的美学追求。张志民出身于农家,参加革命后虽在部队里任过文化教员、宣传干事、指导员、教导员等职,但他的根始终深植在民众生活的沃土之中。农民的口语心态他耳熟能详,民间的歌谣小调他也多有所知,这使他一开始写诗就近乎本能地选择了通俗化、大众化的诗歌道路。他善于吸取说唱文学的营养,在二句一节的拟信天游体中把原汁原味的群众口语,调理得生动自然、韵味十足。如“进了村子不用问,/大小石头都姓孙”(《王九诉苦》);“听娘说:‘生我那天生来喜,/来喜家是有钱的’”(《死不着》);“上了绳套跳进坑,/死活哪由自个儿定”(《野女儿》)等,其中口语自身的天籁,怕是许多知识分子出身的诗人都学不来的。如果说点化口语为诗语,尽可能多地开掘大众口语自身平易、质朴、生动和富于自然节奏等语言魅力,主要得益于诗人对这种语言的熟知和深解,那么善于摄取和描述富有诗意的生活细节和情境,点染人物的风神情态,就是张志民最突出的诗才了。《欢喜》一诗写年轻媳妇李二嫂对参军已半年的丈夫长胜的思念:“她悄声把那长胜唤,/又羞又喜烧红脸。//‘扑啦’一声什么响?/以为长胜到身旁。//李二嫂急忙把头回,/一只山雀头上飞。//望望那山雀她暗喜,/‘小东西你也懂人意!’//自言自语给谁听,/脸儿羞成个红灯笼。”在这里,诗人仅用了李二嫂耳听山雀振翅声便误以为丈夫到身旁的一个细节,便把她思念丈夫的专注和忘我写得兴味盎然。再加上诗人对李二嫂自言自语、自解自譬、自羞自笑的几笔白描,一个勤劳多情又稍含羞涩的农村少妇形象便呼之欲出了。明丽的画面,纯美的情愫,娇羞的人物,流转的意象交织在一起,弥漫成醉人的诗意,而这一切竟亏他全是用干净利落、妇孺皆知的口语写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