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大词,之所以称它为大词,并不是由于它在功能上的重要性(像诸如经济、政治这样一些词在今天的语境中那样),而是因为它成了一个本源性的词。寻找本源性的冲动,在人类的历史中渊源流长,这种本源常常被归结为某一个统摄一切的词,它曾经是上帝、自然、天道、理性等等,在这个世纪又有历史必然性。语言,一直到当下的文化,这也是我们所见过的最大的一个词。这种倾向可以被恰当地称之为决定论的、本质主义的思考路径,它雄心勃勃地试图论证人类生活中的一切事物总是来自某个终极的根源或本质,在这个根源或本质中得到解释,最终又回归于这一个根源和本质,如《圣经》所说的“你来自尘土,也归于尘土”,归根到底一切都是这个本源、这个终极依据、这个大词所决定。既然文化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关键词,我们不免要追问的一个问题就成了:文化是什么?或者我们把什么认定为文化?正如文化学家们所指出的,文化有太多的定义,我们不可能讨论所有这些定义,我们所作的选择只能是按照文化这个词最经常被文化学者们所引用的方式进行讨论。 按照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所谓文化就是人的符号思维活动的产品及其生成的意义的总和,文化包括一个社会的艺术、信念、习惯、制度、发明、语言、科学、技术和价值等等,它已经大大超出了卡西尔所说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六种文化形态。人们普遍通过成长于一个特定社会而习得文化,通过语言的使用、通过观察和模仿社会各种行为而习得文化。凭借这些方式,社会成员共享文化并进行代际传递,文化通过提供共同经验而使一个社会形成为一个整体。这种宽泛无比的文化定义意味着文化就是社会本身,一个由人组成的社会自身。艺术作为属人的活动,自然是社会的一部分,文化的一部分,或者说文化的一种特定的重要的形态。在一个特定的文化系统中,各种特定的文化形态是相互关联的、极端而言甚至是相互定义的,用前卫的术语描述则是文化的各种“文本”的互文性,而一个特定的文化系统的价值和意义正是由这种内部文化因子或因子系统的相互关联所界定的,反过来界定了的文化系统又规定了内部的各种因子或因子的子系统在整体系统中的地位、价值和意义。这可称为文化解释的阐释的循环,这意味着文化与文化的各种“文本”之间具有互文性,是互为指涉的。在这样的理论视角中,艺术的文化研究自是题中之义。从这个角度出发,艺术的文化视野、艺术的文化研究就成为文化系统中的跨文化因子的研究,学科上说就是文学的跨学科研究,研究艺术与符号的关系、艺术与神话、艺术与宗教、艺术与科学、艺术与历史的关系诸如此类等等。从艺术与文化诸因子的关系中去探测文化的总体性、普遍性价值,反过来又以文化的总体性价值支配艺术在文化谱系中由文化的普遍性价值所规定的特殊价值。艺术价值来源于文化的总体性价值,艺术价值在文化的总体性价值中得到阐释、艺术价值的最终目的指向文化的总体性价值,这是一个极为严整、周密的文化决定论的、文化本质主义的世界图式,是我们曾经目睹过的最为宏大的叙事。如此宏大的文化叙事已经指认文化之外一无所有,文化就是世界(虽然文化总是某一特定社群的特定文化,但在一个跨文化交流的时代,我们已无法指认人类文化、世界文化这个巨型能指,而且某一特定文化也必须在与其它文化的差异系统也就是世界文化中才能确立主体身份或主体性),世界文化系统这一巨型能指不可能再通过任何“他者”系统来观察判断,文化只意味着文化自身。文化作为一个总能指无以在任何能指的差异系统中得以辨别,文化自身不能说明文化,文化只能成为某种普遍性的本质规定,而文化系统的各子系统也因其与文化总系统的互文性而分享了文化的总体本质。这样,当我们把艺术放在人类文化系统中进行考察与研究,从而期待获得一种总体性的文化视野的追求,就转变成为为某种文化总体性的普遍本质规定作艺术注脚,艺术仅仅成为总体文化普遍本质的一种特定显现形式(这让人回想起老黑格尔的说法,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只不过这里文化代替了理性所占的位置)。所以并不令人惊讶的是,在这样一种文化理论中并不存在艺术价值的地位,艺术所体现的仅仅是文化的价值,回归艺术本身成了令人生疑的口号,艺术性、艺术价值(如果还承认有的话,即使仅仅是被定义为在某种历史语境中文化指认什么是艺术性、什么是艺术价值)成为文化价值的附属品,艺术的价值取决于它在何种程度上完美地表达了文化的普遍价值。 我们将试图说明的是,我们反对的不仅仅是文化的普遍性价值对艺术的特殊价值的取代造成了并仍将继续造成曾经严重危害艺术创作和艺术批评的公式化、概念化的顽症(无论是昔日的政治公式化、概念化,还是今天的文化公式化、概念化),而且我们力图表明艺术除了艺术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的文化价值之外,艺术并没有自外其身的文化价值,换一句话说,艺术的文化价值就是艺术价值本身。我们可以将长篇小说《白鹿原》作为一个富于典型性的个案进行剖析。《白鹿原》从发表到获得茅盾文学奖,赢得了众多评论的交口称赞,并有巨大的发行量作为成功的证明。评论家们试图表明《白鹿原》在对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中叶的漫长历史时空中的描绘叙述中,重现了“一个民族的秘史”,表达了对民族命运的深沉反思,是“新时期小说有关‘寻根/人性’的双重话语的范例”,“总结了80年代”,“力图重构整体性的卓绝努力”,是一部中国文化在20世纪历史语境中的命运的厚重史诗。总而言之,《白鹿原》是民族文化整体性的价值象征,拥有无可置疑的卓越的文化价值。在《白鹿原》的文化价值的大合唱中,人们只能依稀地听到对《白鹿原》的艺术价值的不无微词,也仿仿佛佛能够捕捉到《白鹿原》真的具有深厚的文化价值吗的质疑。更富于微妙的启示是,《白鹿原》热情洋溢的赞美者们,也多多少少半遮半掩地承认它艺术上的缺失,如“古典或是写实和讲话式的象征之间也存在着拼凑的无奈”(张颐武语),但是他们似乎相信《白鹿原》的“厚重”的文化价值足以弥补艺术上的缺憾。众多中国评论家们对《白鹿原》在艺术上的粗糙和笨拙的麻木不仁诚然是令人齿寒的,这固然是因为他们中某些人的艺术感受力和判断力已低劣到令人难以置信,却也是因为他们长久以来对于艺术价值与文化价值关系存在着理解上的偏差,这从白嘉轩这个形象好就好在没有自己的情感、知觉、没有自己的个性,活脱脱一个“仁义”的绝对精神之类的宣称中可以看出某种端倪。事实上引领当代中国文艺批评界的西方文论家的许多人并不一定缺乏精微的审美鉴赏力,却同样把艺术价值作为文化价值的附庸。应当承认,《白鹿原》的确有一个文化史诗的框架,整个文本显示令人眼花缭乱的互文现象,儒家文化、乡村礼仪、民情风俗、革命历史、道德说教、性、暴力、魔幻神怪、通俗趣味、意识形态构成一个大拼盘;从古典式的展现到现代型的叙述、从写实的描绘到复杂的象征系统、从精雅的文人语言到粗俗的民间话语的狂欢,从情节高潮的不断制造到人物形象、性格的突变,作者又似乎急于调动一切他所想到的文本手段完成他对“一个民族秘史”的许诺。似乎很难再找到一个文本能如此集中、典型地显示出当代文学创作和批评对于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的理解的尴尬,它将有助于我们反思什么是艺术的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