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农村文学、城市文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文学划分。在近百年多的西方文学史上,早已没有了这种基于传统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下的文学划分。例如在美国文学中,曾有过南方文学、北方文学的称谓,但绝然不包括农村与城市的对立;也曾出现寻根文学,但所谓寻根,是一个历史观念,而并非题材的选择。所以当我们面对这一地道的本土文化产物时,首先要关注的就是二十世纪中国的文化语境,因为它们身上负载了太多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的因素。就都市文学而言,我们也只有从这些方面入手,才能看清它独特的演变轨迹及艺术特色。 一、意识形态化的都市文学 都市是一个国家中最具现代性特征的文化景观。在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中,相对于农村文学的常盛不衰,都市文学的发展道路却是非常的坎坷,尤其是建国以后一直到八十年代,我们几乎看不到什么较为优秀的都市文学出现,当然,这是有其必然原因的。首先是晚生和缓慢的都市化进程使都市文学先天不足。中国作为几千年的农业国,农业文化底蕴异常深厚,而且一直到清末,历代统治者采取的都是“以农为本”的国策,重农轻商,总是在压制工商业的发展,这就使以商品经济和工业为基础的城市发展非常缓慢。相对于西方几百年的城市化道路,中国的不到一百年的城市化进程的确太短了,这样,现代都市所应具有的文化底蕴就非常的薄弱。其次,近现代的历史原因又使都市文学后天失调。新中国的建立和革命是基于农村包围城市这一战略策略进行的,战争所依据的最主要力量是农民,这样,在“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思想指导下,批判农村中与革命相悖的封建思想、为农民展示幸福美好的未来、争取更多的农民参加革命便成了延安文学创作的主导思想。而当代文学所延续的主要是延安文学的传统,所以它也就深深地影响着当代文学的创作。同时,由于农村一直是作为革命的根据地而存在,其思想的纯洁性也就比城市优越得多。而城市是主导意识形态相对薄弱的地区,各种社会形态、各种思想观念要相对驳杂得多。这样就使来自解放区的作家们难以用传统的写作思维来应对,当他们根据文艺政策来表现农村生活时,自然是游刃有余,但用同一支笔来应对突如其来的现代都市时,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而正是他们却是当代文坛最初的唯一正统的写作队伍。至于那些原来生活在国统区的作家,当时正面临着改造世界观的问题。他们所要做的正是放弃原有的创作方式,努力地向来自解放区的作家学习。所以,虽然他们对现代都市的了解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这时却不得不夹起尾巴,从头开始重新做人了。 在当代文学之初,由于文艺是从属于政治的,所以当时的都市文学都表现了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性。即使一些较优秀的都市小说也是如此。例如周而复的《上海的早晨》,这部作品在五、六十年代的都市小说中,无论是叙事规模还是艺术特色在当时无疑是非常突出的,文革前出版的前两卷近八十万字甚至使这部作品具有了史诗的特点。但其强烈的解释意识形态的目的使作者无法更为完整、全方位地展示上海这一当时中国最具现代特征的国际化大都市的文化风貌,以致于严重损害了作品的艺术性。这部长篇小说所力图表现的是建国初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民族资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工人阶级不断壮大、不断自我完善的历史。为了表现这一主题,作者使小说中的几乎所有场景都赋予了政治意识形态性。对于以徐义德为代表的民族资本家来讲,他们整日所作的,就是如何摆脱共产党对工厂的控制和攫取最大的利润,而工人们所作的则是如何在斗争中真正成为工厂的主人。之所以说这些情节是意识形态化的产物,是因为它们不仅是工人或资本家工作时间内的活动,而且贯穿、渗透在他们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也就是说,他们在那些公共性的政治生活之外,是没有任何私人性的个体生活的,无论是工人还是资本家,都是如此。这样,在作品中,所有的日常生活都被蒙上了政治意识形态色彩,于是都市生活便被简化为一种斗争场所,人物也都为斗争而生活,不过这时所表现的斗争及人物的性格还都较为复杂,不像以后的作品那样只剩下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 虽然作家们都在努力使文学为政治服务,但并非人人都能做到使主导意识形态满意。例如萧也牧的《我们夫妇之间》。这篇短篇小说写于1949年,它恐怕可以说是当代文学中最早的都市题材小说了。小说反映的是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我”和贫农出身的妻子随革命大军进北京后的不同的生活感受和生活态度以及后来彼此的改变。“我”进城后,对一切都感到特别的亲切,“那些丝织的窗帘,有花的地毯,那些沙发,那些洁净的街道,霓虹灯,那些从跳舞厅里传出来的爵士乐……对我是那样的熟悉,调和……好象回到了故乡一样,这一切对我发出了强烈的诱惑,连走路也觉得分外轻松……”。但妻子却显得处处与这个城市不合拍,当“我”让她改一改时,她却说:“我们是来改造城市的;还是让城市改造我们?”(注:萧也牧:《我们夫妇之间》。)一语道破了小说的主题,也就是谁改造谁的问题,是像“我”那样丢弃解放区的革命传统被城市所同化呢?还是像妻子那样用革命传统来改造城市呢?答案当然是不言自明的。终于,“我”慢慢地理解了妻子,“今天她来到城市;和这个城市所遗留的旧习惯,她不妥协,不迁就,她立志要改造这城市!”“我在她身上发现了不少新的东西,而这正是我所没有的!……我们结婚三年,到今天,我仿佛才觉得对她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我真应该后悔,真应该象她过去屡次严肃地向我说过的:需要好好地反省一下了!”(注:萧也牧:《我们夫妇之间》。)而妻子也慢慢地改变了自己急躁、固执、狭隘的毛病。这篇情节单纯,人物生动的小说的确较为真实地表现了当时的人们进城后的不同的感受和心态,是一篇很不错的小说。而且在意识形态方面,正是用艺术的形式阐释了毛泽东在建国前夕所讲的那段有名的话:“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这点已经得到证明了。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显然,作品所要描写的是革命队伍如何面对城市这一新战场的现实问题。可是令人费解的是,这篇在政治上非常符合主导意识形态的作品,不久即遭到了大规模的批判,批判的主要是作者的小资产阶级立场、观点。作者在写完小说后曾说,他是想“通过一些日常生活琐事,来表现一个新的人物。这个人物有着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憎爱分明,和旧的生活习惯不可调和;这个人物的性格是倔强的,直爽的,然而是有缺点的,那就是有些急躁,有些狭隘。但这些缺点并非是本质的。”(注:转引自《中国当代文学参阅作品选》,第96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我想,从这段话就可以看出作者的观点同主流意识形态的相左之处了。在主流意识形态那里,是不允许存在“日常生活琐事”这一私人化生存空间的,在一种即将消除生活的私人属性并使之融为公共属性的话语中,仍试图保留一种私人化的“日常生活琐事”自然是一种不合时宜的一厢情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