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1999)03—0063—06 汤婷婷·《女勇士》·移民文学 长篇自传体小说《女勇士》(The Woman Warrior,1976 )是美国当代华裔女作家汤婷婷(英文名马克辛·洪·金斯顿, Maxine HongKingston)的成名作,也是美国华裔女权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之一。作品以父辈的移民家庭为中心,述说了几位有着不同身份背景的女性的经历,从女权主义的角度对书中讲述的每个故事进行了重构。由于《女勇士》不仅契合了盛行于美国社会的女权主义和多元文化思潮,而且,小说的中国文化背景和亚裔移民如何适应美国社会文化等内容,也强烈地吸引了美国读者,满足了美国人渴望了解异族异域文化和风俗人情的阅读时尚与心理。因而,小说一经发表就引起了美国公众及西方世界的浓厚兴趣和关注,不久便获得了美国国家书评界纪实文学奖(1976年)。 美国虽然是一个移民国家,其文化具有兼容并包、多元共存的特点,但是华裔美国人能够进入美国主流文化圈中,在美国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却一直只是个梦想。直到1976年华裔女作家汤婷婷的《女勇士》的出版和大获成功,这一情形才稍有改变。可以说,汤婷婷是美国华裔文学的先锋和“女斗士”。她在美国文坛上的出现,给华裔文学爱好者以极大的振奋和鼓舞。在她之后不到10年的时间,文坛上出现了一大批颇有成就的华裔美国作家,在美国崛起了一个华裔作家群。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艾米·谭、戴维·翁·路易、吉什·任、格斯·李、力勇·李等。90年代以来,在许多最有影响的英美文化文学评论刊物上,频频出现华裔作家的名字。 据不完全统计, “自1991年1月至10月,仅在美国的《时代》周刊、《纽约书评》、 《纽约时报书评》和《伦敦书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 《文学评论》6家刊物上,就刊出了评价美国华裔作家作品的文章达13篇之多,刊登的作品广告更是不胜枚举。”[1] 这些作家大都是华人的第一代或第二代子女,都受过良好的大学教育(有的还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作为华人的后代,他们的创作与中华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享有两种文化的综合优势,对中国文化大都有意识地加以表现,作品一般具有较强的历史感和相当的思想深度。由于具有跨文化的眼界视角,他们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和人物的理解自然不同于中国本土作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构与重建,具有中国本土作家所没有的新内容、新观点和新技巧。因此,他们的作品对中国的广大读者和文学工作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阅读审美价值。可以预期,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美籍华人在经济、政治、科学领域的成功,美国的华裔文学势必会取得更大的辉煌。而汤婷婷作为第一位享誉美国和世界文坛的华裔作家,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和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 汤婷婷的《女勇士》,以其女权主义的鲜明特色被列入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之列。它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并非偶然,而是有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政治文化背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女权主义运动席卷欧美各国,美国的女性文学与女性主义批评理论便随之兴旺发达起来。这一时期,女作家、女学者和妇女运动积极分子联合起来投身于反对男权统治社会。她们一方面鼓励女人改变只当女儿、妻子、母亲的状况;另一方面,写下了大量的以夫妻婚姻关系瓦解、婚姻与个性的矛盾为题材的作品及女权主义理论著作。六七十年代美国的女权主义文学成果显著、特点突出,许多女作家从自身经验出发描写女人的艰难,表达对社会为她们规定的角色的不满,希望能够冲出家庭,对前途和命运作出自己的选择,成为有独立人格和完美自我的新人。汤婷婷秉承美国女性文学的传统,从自身的体验出发,把表现视角转向给了她很大影响和沉重压力的中国传统的男权文化,深入挖掘和重塑了几位中国传统和现代的较有代表性的女性形象,并借此建构起女权中心话语。正是由于作者的华裔美国人的双重文化身份,才使她的小说既具有美国女性文学的共性,又具有鲜明的华裔文学个性,而且也为中国女性文学提供了新的角度,树立了可资借鉴的榜样。 从文学研究的领域看,到目前为止,除《国外文学》1993年第3 期在“后现代主义文学研究及作品”栏目中译介了美国太平洋大学英语系教授罗杰·波特的有关《女勇士》论文以外,国内对此尚无专门的研究论文。在有关介绍和评论性的文章中,尚存在内容情节概述不清不实的情况。譬如,有的把金斯顿的《女勇士》说成是“短篇小说集”[1], 有的则把它归类为“家庭史诗”,“再现了华人文化的昔日历史”[2] 。罗杰教授的论文虽然见解独到、论述详细,但文章中也不免存在因跨文化的理解障碍造成的误读,再加上论文的译者不熟悉作品,造成了小说人称和情节的多处误译,如把“姑姑”译成了“姨妈”,并赫然当做第一章的标题《无名氏姨妈》,鉴于此种状况,笔者作为作品的译者,有必要撰文对《女勇士》理解和评论中尚需解决的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 一个典型女权主义的文本 《女勇士》是第一部由华裔美国女作家创作的女权主义小说。国内现有的评论文章中很少从女权主义文学角度去评论这部作品,因而,也就很难发掘作品的深意和作者的真实意图。作为一部传达女权主义思想的后现代自传体小说,它与传统的自传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中,最本质的不同就在于叙述角度和叙事方式的改变。小说不再是单一的有序的故事叙述,而是在讲述和复述已知故事(男权话语中心的产物)的基础上,打破时空顺序和线性叙述模式,对故事内容进行解读和重构,以达到颠覆男权中心话语、构筑起女权中心话语的目的。小说主要有两位叙述者和两种不同的叙述视角:一个是代表着中国男权文化的“新女性”——“母亲”,一个是深受“母亲”的中国故事影响而又成功地融入了美国社会文化的“我”。在小说中,“母亲”既是一个主人公,又是故事的讲述者。她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不断地讲述一些家族中的不幸秘史,和自己喜爱的女英雄花木兰一类的女勇士的故事。而“我”又对“母亲”讲述的故事做了带有强烈女权主义色彩的解读和重构。因此可以说,母女俩是这部自传性小说文本的共同完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