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熔炉”著称的美国接受了来自不同国度的移民,逐渐融合他们带来的文化,形成美国主流文化。然而这并不是说外来文化已经完全被同化,它们仍然保留着本民族的特色,在美国文化中求同存异。特别是二战之后,美国移民政策的放松和歧视性策略的缓和,越来越多的移民涌入美国,各民族移民后裔的数量也迅速增加。随着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他们的民族力量和文化特色也逐渐显示出来,慢慢地在美国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现在的美国,形成了以主流文化占主导地位、多元文化蓬勃发展的局面。这种局面从文学中便可见一斑。美国犹太文学队伍壮大,成果喜人。索尔·贝洛就是其中一名健将。他勤劳耕耘,著作颇丰,于1976年获得世界文学最高奖——诺贝尔文学奖。约瑟夫·海勒以《第二十二条军规》而声誉鹊起,成为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美国黑人文学亦不甘示弱,奋起直追。《看不见的人》、《土生子》和《紫色》等作品已经家喻户晓。托妮·莫里森更是一鸣惊人,于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而美国华裔文学以其特有的内容,经过艰苦、坎坷的奋斗,终于在美国文学中脱颖而出。 要给美国华裔文学下个确切的定义难度较大。它是否包括美国华人的所有作品,不管其主题如何,或者包含那些以华人为主题的作品。有些人主张那些在美国居住一段时间的华人所创作的作品均可纳入,而有些人则赞同只有那些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裔的作品才能入围。从“美国华裔文学”这一名称,我们可以看出其中至少包含三层意思。首先,这是美国文学的一部分;其次,这些作品应该展示华人在美的奋斗过程及其辛酸苦辣;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裔”的意思是“后化”,也就是说,这些作品必须出自华人的后裔,即在美国出生、长大的第二代以上的华裔,他们决定在美国定居。因此,“美国华裔文学”指的是由美国华人后裔作家用英语创作的各种作品。另外一点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学者将Chinese American literature译成华裔美国文学。 正如前面所说的,这个支流是美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它有别于美国印第安文学、美国黑人文学等。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一般先说大的,再说小的。所以,“美国华裔文学”比较符合中文的表达法和逻辑思维。 美国华裔文学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后半叶。 王山(音译)于1875年用中英文发表了《英汉手册》。此手册的目的主要是对付当时的反华法案、种族歧视和美国社会习俗。王山和他的助手将其在美的经验记录下来,内容包括生意策略,如何对付刑事法,如何和白人打交道等。这些经验有利于华人在陌生的国度中生存下去。此后,由于排华、反华政策越来越激进,华人的处境日益艰难。1882年,“排华法案”被通过,严禁华工进入美国,中国商人、官员等入境也受牵连。1892年全年竟无一名华人进入美国。美国的这种排华运动竟然持续到二战期间。由于当时中国和美国的盟国关系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美国国会终于在1943年废除排华法案,这样长达61年的禁止华工进入美国的悲剧才被中止。在这期间,华人几乎在美国销声匿迹,更不用说进行文学创作,因为多说几句话很容易惹祸上身。美国华裔文学的真正成长期是从二战期间开始的。 一、以自传为主题的小说 开始学习创作的华裔先从自传起步,因为自身的经历可以为创作提供丰富的第一手材料。通过自传形式,他们描写了自己身处双重文化之中的经历和感受,叙述了他们认同于美国主流文化的追着。通过自传文学,美国华裔叩开了美国文学的大门,正如翁尼(James Olney )在评述黑人文学时所说的,“黑人的历史多保存在自传中,而不在正规的史料中。……自传为黑人作家开了一道门,使他们的作品得以进入文学的殿堂。”(注:何文敬、单德兴主编:《再现政治与华裔美国文学》,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1996,第58页。)一般来说,刘裔昌(PardeeLowe)的《虎父虎子》(Father and Glorious Descendant,1943)是美国华裔用英语撰写的第一部自传。 此部作品的一大特点是,全书共三十三章,都以父亲来命名,如“父亲取名”(Father Picks a Name )、 “父亲进城”(Father toTown)等。而全书写的是作者的成长过程。亚裔文学著名评论家金依莲(Elaine H.Kim)曾说:“本书实际上是关于‘虎子’, 为了突出儿子, 书中不惜排斥父亲。 ”(注:Elaine H.Kim, Asian AmericanLiterature: An Intro duction to the Writings and TheirSocial Context,Temple University Press,1982,P.62.)而对父亲的排斥说明了另一个问题,父子两代人的冲突,也就是中国文化和美国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刘裔昌从小在美国长大,接受白人教育,因此对中国文化持否定态度,认为他父亲的所作所为不够美国化,莫名其妙。“对刘裔昌而言,中国的事物都令人厌恶、无法接受,而美国的事物却令人神往、无法抗拒;中国是落后的象征,而美国却是现代化的化身。”(注:Elaine H.Kim,Asian American Literature : An Introduction to the Writings and Their Social Context , TempleUniversity Press,1982,P.63.)然而,这只是他的美国自我。 而他的中国自我则认为,美国是野蛮的。这两个自我互相斗争,互相排挤。一方要进入美国主流文化,被美国化,而另一方却要守住中国的根。这场斗争的结果当然是以刘裔昌的胜利而告终。他和一个美国姑娘私自结婚,因为他担心父亲不承认这门亲事。而在传记的最后,他父亲不但接受这位美国媳妇,而且还为儿子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而感到骄傲。父亲的同意说明,反映在他身上的中国文化逐步被儿子所追寻的美国文化所融合,这两种文化终于在作品的结尾从冲突走向融合,从矛盾走向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