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位 在现代中国思想文化史上,“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开山大师”(注:赵聪:《现代中国作家列传》,7页,香港中国笔会,1976。 )胡适有不可替代的位置。他开风气之先,使整个中国文化完成了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树立了新规范(注:此说近年已渐成定论,如乔清举:《他没完成什么,却几乎开创了一切》,见《北大校长与中国文化》,49页,三联书店,1988。)。随着胡适渐渐成为“历史命题”,摆脱基于政治因素的抑扬褒贬,“重新看胡适”、“给胡适定位”(注: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见《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台湾。)成为胡适研究者们有意识的追求。唐德刚先生认为,“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绝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因为“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字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注:唐德刚:《胡适杂忆》,90页,华文出版社,1990。)。有趣的是,恰恰是胡适身体力行作了一辈子的“白话散文”被人们普遍忽视了。关于胡适“白话散文”方面的成就,专论胡适的文章只当作一从此附属内容略略一提,散文专著也只当作“理论的倡导”一笔带过。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胡适的一生游移于政治、学术与文化之间,太过丰富多彩、生动非凡了,而他的白话散文又确“明白如话”,平易畅达,人们往往被他的声色吸引而忽略了他的文字,致使他的散文作为一种文体为其丰富而淋漓的内容所掩盖。另一方面,则涉及到一个“为散文划界”的问题。胡适文章涉猎太广,屡见于报刊各种栏目中间,形式又不纯粹,往往以各种时评、时论或其它著述的面目出现,是介于一般意义的散文与非散文之间的中间状态,根据不同的散文观念有不同的划分,无法给予确切的界定,只好悬而待之。 散文一词,无论在中外,它的原初意义都是指与韵文相对的散行文体。在我国古代,散文更是一种应用文体而非文学类式,包括了除了有韵的诗词曲赋和有声律的骈文外所有的作品,担负着“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艰巨使命。虽然“中国文学向来大抵以散文学为正宗”(注:朱自清:《背影·序》,见朱自清著《背影》。),真正“文学性散文”概念的诞生却是在“五四”时期。“所谓散文,亦文学的散文,而非字的散文”(注:刘半农:《我之文学改良观》,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63页,上海良友公司,1935。),散文开始“专指那一种既不是小说,又不是戏剧的散文而言”(注:郁达夫:《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序》,上海良友公司,1935。),不再是和韵文相对的散文,而是与小说、戏剧、诗歌并行的散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散文、小品文、杂文、随笔等名词混淆不清,交叉使用,原因在于现代散文来源于两个系统。一个是中国古典散文尤其是晚明小品和白话小说,一个是西洋散文(Essay)的影响,是二者碰撞、 融和的产物(注:关于现代散文源流的论述,可参见台湾郑明慧:《现代散文类型论》, 7页,台湾大安出版社。)。居于“文类之母”的散文是一种极特殊的文体。由于经常处身于一种“残留状态”,它永远缺乏自己独立的文类特色,而包容量太大也使它很难在形式上找到统一的关键。但是,这也造成了它形式的灵活自由,不拘常套,变化多端。因此,散文的内涵伸缩性很大,开放性很强,发挥的余地很充分,是一种能兼容其它文类特色的“弹性文体”(注:余光中:《剪掉散文的辫子》。)。“散文是‘水性’的,完全看作者放它在怎样的框架之中。”(注:郑明慧:《现代散文类型论》,28页,台湾大安出版社。)所以,我们不必对散文作过多束缚,限制太多会妨碍它的发展,过于狭窄、过于“纯粹”的散文观念是得不偿失的。应该看到,“现代散文”概念诞生伊始便异军突起的杂文正在形成传统,由于晚清白话文运动中盛行的报刊文章而形成的“报刊文体”也不容人忽视,散文类式中这些新形式的出现和成长正说明了散文的活力。有人用“跳舞”比喻诗歌,用“散步”比喻散文,如果用有无严格章程的标准来衡量,这个比喻颇能道出实质。胡适的散文是“散步”式的散文,一直“散步”在散文世界的“边缘地带”,处于一种不上不下、不尴不尬、进退两难而不自觉的境地,一如作者自己在政治与学术之间的一生。这也是胡适散文的特点,即他的“散步”不是有意追求“散漫”、“冲淡”,而是无意识的。人们在把胡适大部分文章归入“散文”范畴时都会颇有迟疑;但是除了“散文”之外,也再找不出另一种文类能更恰当地涵盖这些“白话文”了。由于散文自身概念的伸缩性,由于胡适毕生坚持大作白话之文……在这里,我们用“白话散文”来界定他除了学术性著作和诗歌、戏剧、小说创作以外的大部分作品。 二、“胡适之体” 胡适的《尝试集》出版(1920年3月)后,这种标新立异的、 用浅白的白话尝试写作的新体诗被称作“胡适之体”;“胡适之体”后来也被用来指他浅白通俗、风行一时的白话文体。“胡适之体”明显有别于现代散文中优美精致的“美文”(如周作人和朱自清)。实际上,胡适的白话散文可圈可点的不多,能令人反复吟诵,反复回味的更少。从创作目的上看,“美文”的作者们追求“精致”、“趣味”、“抒情”的艺术性特点;胡适白话文更注重的却是文章的社会功利目的及大众传播功能,是一种刊登于报刊、随报刊随时发行而广为流传的“报刊文体”(注:陈平原:《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三、五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清末民初,特别是辛亥革命以后,随着“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之自由”出现在《临时约法》上,“一时报纸,风起云涌,蔚为大观”(注:戈公权:《中国报学史》,178页,三联书店,1955。),梁启超曾说:“自报章兴,吾国之文体,为之一变。”(注:《中国各报存佚表》,《清议报》第100册;转引自陈平原著《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13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散文文体在这个特殊的文化背景下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承载起了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以梁启超为代表,适合于报纸发表、便于“开启民智”、符合广大平民阅读者需求的“报刊文体”迅速繁荣滋长,流传一时。梁启超以“笔锋常带情感”的健笔,“指挥那无数的历史例证,组织成那些能使人鼓舞,使人掉泪,使人感激愤发的文章”(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给少年求学时的胡适极大的震动和影响,胡适自己曾说“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今天看来,这个恩惠可能不只表现在他自己已经认识到的“打开新世界”(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的思想上,还体现在他自己尚不自知的运载思想的文体上。梁启超的“报刊文体”伴随其思想潜移默化地留在少年胡适身上,胡适提笔写作的时候难免会有“报刊文体”的影子。启蒙时期的“过渡学者”中,胡适和梁启超的文章是唯一能念出来、能用来讲演的,而其他的新文学的始创人员能为白话之文、或虽极其鼓吹白话,都不能达到胡梁畅达晓喻、明白如话的程度,这一点恰恰是“报刊文体”的典型特征。纵观胡适一生,他的文章发表于报刊上的最多,影响也最大,甚至连他的“暴得大名”也是凭借报刊这一传播媒介宣扬出去的。从少年时主编《竞业旬报》,到成名时主笔《新青年》,他活跃于各种报纸、杂志之间,尝试了报刊发表的绝大部分文体,形成了独特的“胡适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