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现代文学的基督教文化背景 闻一多先生在考察中国文学发展的《文学的历史动向》一文中认为:中国文学两度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第一度是印度的佛教,第二度是西方的基督教。他说:“第一度外来影响刚刚扎根,现在又来了第二度的。第一度佛教带来的印度影响是小说戏剧,第二度基督教带来的欧洲影响又是小说戏剧,(小说戏剧是欧洲文学的主干,至少是特色)你说这是碰巧吗?”(注:《闻一多全集》第10卷第19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闻一多先生的话至少包括了两层意思:其一,历史上中国文学乃至整个文化的几次大的兴盛,都曾得益于外来文化的影响;其二,这种外来文化与其说是一种文化影响,不如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宗教的影响。这正好印证了T·S·艾略特所说的:“促使具有不同文化的民族之间产生共同文化的主导力量,就是宗教。”(注:《基督教与文化》第205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构成中国现代文学基督教文化这种特殊文化背景的,既有来自时代社会生活的,也有来自语言的,同时还有来自西方文学的。基督教进入中国有三次高潮。第一次是唐太宗贞观九年的景教入唐。第二次基督教来华传授是在明朝末年,著名传教士利玛窦等的传教赢得了中国倾心科学而名望一时的文人们的青睐。基督教第三次进入中国始于鸦片战争前的1807年,英国马礼逊等人来华传播新教。此后“南京不平等条约”中有两项特别的条款:外国商人可以在中华全国各地贩卖鸦片,传教士可以在中国各地传道。从此“基督教化意味着殖民化”。传教士们利用教堂、学校和医院赢来了西方文化的强大渗透。仅新教,至本世纪初受餐信徒达3449974人,遍布全国20个省(注:罗章龙编《非宗教论》第9~10页,巴蜀书社1989年版。)。据1923年中国基督教会年鉴报告:“基督教在全国1713个县中还没有占据的,只有126个县,其余的都树立了基督教的旗帜。”宗教传播表现为文化传播的突出标志是经籍的翻译和学校的设立。1918年4月由教会编辑出版了一本《中国基督教中文图书分类目录索引》,所列图书有3451种(注:《中华归主——中国基督教事业统计》第100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这其中还不包括天主教和东正教的出版物在内。这些书中,《圣经》的发行数量是巨大的。新教的传教武器是《圣经》。新教徒认为一旦翻译好《圣经》,就可以自行教化民众。1823年马史孟与马礼逊的两种中文《圣经》译本分别出版。1855年中国各地教士代表又将圣经译本校订一次,是为Delegates Version,即“圣经合和本”。据20年代初箫子升统计,19世纪中叶到“五四”运动前后,《圣经》在中国的销售量从1865年的十多万本,逐年以几十万本至百万本的量递增,仅1915年一年销售量即为2900500本(注:罗章龙编《非宗教论》第18~19页,巴蜀书社1989年版。)。基督教传教士在中国开设学校始于《南京条约》签订之后,据有关资料统计:1850年,教会学校约50所,学生约1000人;到1918年,教会学校约13000所,学生约35万人,其中大学14所,大学生1000人(注:以上据顾长声著《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225~228页,第333~3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12月版。)。 基督教的社会氛围给中国现代文学带来的直接影响首先是一大批作家直接受染于宗教。他们中直接出身于宗教家庭的有:穆木天、林语堂、陈梦家等。曾经皈依过基督教的作家有:许地山、陆志韦、老舍、闻一多、苏雪林、庐隐等。接受过教会学校教育的有:许地山、冰心、庐隐、张资平、郁达夫、徐志摩、林语堂、周作人、赵景深、陈梦家、萧乾、施蛰存、胡也频、余上沅、熊佛西等。通过《圣经》等途径接受基督教影响的有:胡适、鲁迅、郭沫若、茅盾、废名、曹禺、艾青等。其次,出现大量直接表现教会生活、宗教情感、《圣经》故事的作品,虽然这些作品不一定都是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作品,内容有宗教的或是反宗教的,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宗教色彩文学世界。 汉译《圣经》对五四白话文运动有一种潜在的影响。早在新文学运动开始时期,有人攻击“白话是马太福音体”,鲁迅回答说:“马太福音是好书,很应该看”。(注:《鲁迅全集》第8卷第89页。)周作人后来也回忆说:“我记得从前有人反对新文学,说这些文章并不能算新,因为都是从‘马太福音’出来的:当时觉得他的话很是可笑,现在想起来反要佩服他的先觉:《马太福音》的确是中国最早的欧化的文学的国语,我又预计他与中国新文学的前途有极深的关系。”(注:《艺术与生活》第45页,岳麓书社1989年版。)鲁迅和周作人作为五四新文学的直接开创者,对《圣经》作出如上概括与肯定,其本身就有力说明了《圣经》与五四新文学产生的某种密切关系。在胡适、陈独秀等未曾提倡白话文学以前,基督教徒早已用“官话”、“土白”来译他们所尊敬的《圣经》了。郭沫若极为欣赏白话的《圣经》译本,他说:“合译一法,基督教徒运用得最为敏活,一部《新旧约全书》不知道有多少译本,单是我们中国所有的便有文言、有官话、有甬白、有苏白、更有注音字母的。他们广来翻译,惟恐其不普及,惟恐一般人难以接近,基督之所以能传播世界,这种通俗化的办法实在是最有力的因素。”(注:《沫若文集》第10卷第56页。)《圣经》翻译主观目的在宣扬宗教,但客观上对“五四”以后的西方文学的白话翻译,对白话文学,尤其是对初期白话新诗的影响是明显的。朱自清说:“近世基督《圣经》的官话翻译,也增富了我们的语言;如五四运动后有人所指出的,《旧约》的《雅歌》尤其是美妙的诗。但原来还只为了宗教,并且那时我们的新文化运动还没有起来,所以也没有在语义上发生影响,更不用说在诗上。”(注:《新诗杂话》第69页。)而一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以后,中国现代的诗人、作家们一方面在思想意识上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宗教的感染,另一方面在语言文字上大量借用圣经的语汇与典故,如伊甸、乐园、禁果、撒但、该隐、上帝、圣母、天使、十字架、洗礼、忏悔、最后的晚餐、先知、福音、所罗门、亚当、夏娃、复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