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是中国现代文化思想史上一位著名的人物,又是现代学术史上一位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从“五四”时期新旧文化与新旧文学之争,到30年代中西文化观的讨论,经过50年代胡适思想批判运动,直至1993、1994年学术界展开的对“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再评价,无不表明胡适研究在20世纪中国文化学术讨论或文化批判运动中常常首当其冲,成为热点。这一方面说明胡适是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领域无法绕开的对象,一方面又反映了胡适思想文化内容的丰富与驳杂。回顾胡适研究的历史,具有对中国现代思想文化史研究的某种反思意义。 胡适在中国现代文化思想史上的成就与影响主要在文学、哲学、历史、教育等领域,胡适研究的主要成果即集中反映在上述方面。本文的评述主要涉及有关胡适的文学思想、文学创作、文学研究及相关的文化观念等方面的研究历史与现状。因海外胡适研究资料欠缺,本文暂不涉及。 一、始发期:20年代的胡适研究 胡适在“五四”文化讲坛《新青年》一登台亮相,就成了一位引人注目的时代风云人物。作为“五四”文学革命运动的首发难者与中坚人物,他的理论倡导与新诗创作得到了一大批新文学倡导者的热烈响应与大力推崇,同时,也受到了守旧势力的诋毁与反对。当时,胡适代表的是一个时代的文学潮流。对胡适的评价是与对“五四”新文化与新文学运动的臧否联系在一起的。 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这一篇文学革命的宣言在1917年1月《新青年》发表后,1917年2月《新青年》便推出他的《文学革命论》,作为胡适文章的及时的策应。陈明确推崇胡适为文学革命“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并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积极声援。陈独秀明确地肯定了胡适作为文学革命始作俑者的地位,这可谓是对胡适的最早的权威性评价。如果说他对胡适的评价过于笼统简单,那么,钱玄同则是具体地评价胡适的第一人。1917年3月《新青年》通信栏中发表的钱玄同《致陈独秀的一封信》,对《文学改良刍议》作了专门评论。一年之后,钱玄同又为胡适的《尝试集》作序。(注:1918年2月《新青年》,第4卷第2号)钱氏的前一文是专门讨论胡适“八不主义”文学改良主张的,后一篇是专论胡适新诗创作的。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是胡适研究的起点。钱氏的文章以文学革命同路人的身份,在赞美附和胡适文学改良的基本主张外,对胡适文学主张与创作的缺陷作了较具体的辨析与批评,阐述了自己有关文学革命的观点。 钱玄同在《尝试集·序》开篇指出:“《文学改良刍议》,主张用俗语俗字入文;现在又看见这本《尝试集》,居然就采用俗语俗字,并且有通篇用白话做的。‘知’了就‘行’,以身作则,做社会的先导。”并从语言与文字的关系入手提出:古人造字的时候,“语言和文字,必定完全一致”,“以前用白话做韵文的,却也不少”,文言的分离是给那些“民贼文妖弄坏的。文章为胡适以白话做诗的怀疑论者与反对派。文章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十分重要:现在做白话韵文,一定应该全用现在的句调,现在的白话。那‘乐府’、‘词’、‘曲’的句调,可以不必效法”。现在的白话非过去的白话,这正抓住了新诗与旧诗形式区别的本质特征。钱氏的观点又为稍后胡适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与《谈新诗》所汲取。 对胡适之体新诗作出具有形式批评意味的是愚庵的文章《评胡适的诗》(1992年)(注:北社同人编,载《新诗年选》,亚东图书馆出版1922年版。该年选收入的主要是1919年的诗)。该文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指出“胡适的诗以说理”为特征,肯定其“宜成一派鼻祖”,却不是诗的本色,因为诗原是尚情的;二是指出胡适之体诗“形式上自成一格,而意境大带美国风。美国风是什么呢?就是看来毫不用心,而自具一种有以异乎人的美。”胡适诗歌的“说理”倾向为后来朱自清所认同,至于胡适诗歌的“美国风”特征至今也少有人探究。愚庵文章的结尾指出:“适之首揭文学革命的旗,登高一呼,四方响应,其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已定的了。”刘半农的《我之文学改良观》(1917年)(注:《新青年》,第3卷第3号,1917年版)有不少内容直接涉及到对胡适文学观的评价,而最具见解的则是他对文言文与白话文关系的意见。他主张,在一段时间内,“文言白话可暂处于对待的地位”,因为“二者各有所长,各有不相及处”。他在分析了文言与白话的优劣后指出: 今既认定白话为文学之正宗与文章之进化,则将来之期望,非做到“言文合一”,或“废文言而用白话”之地位不止。此种地位,既非一蹴可及,则吾辈目下应为之事,惟有列文言与白话文对待之地,而同时于两方面力求进行之策。进行之策如何?曰,于文言一方面,则力求其浅显使与白话相近,于白话一方面,除竭力发达其固有之优点外,更当使其吸收文言所具之优点,至文言之优点为白话所具,则文言必归于淘汰,而文学之名词,遂为白话所独据,固不仅正宗而已也。刘半农的主张显然是针对胡适(也包括陈独秀、钱玄同)文学改良观的偏颇而发的,其文学革命态度较胡适温和,但其革新文学的策略,似更符合新旧文学蜕变时期语言形式的变革规律。 “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复古主义思潮在诋毁新文学时,无不与对胡适文学主张的抨击相联系,其中以林纾为代表。他说:“古文者白话之根柢,无古文安有白话”,那些主张“废古文用白话者,亦正不知所谓古文也”;断言提倡白话文“万无能成之理”。(注:《论古文白话之消长》,《文艺丛刊》1919年第4期)他在《致蔡鹤卿书》中说:“若尽废古书,行用土语为文学,则都下引车卖浆之徙,所操之语,按之皆有文法,不类闽广人为无文法之啁啾,据此则凡京津之稗贩,均可用为教授矣。”(注:北京《公言报》,1919年3月18日)复古主义思潮中的攻击言论与新文学阵营内部的分歧批评明显有别,前者意在扼杀新文学,后者旨在谋求新文学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