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文学在审美心理上属于那种开放本真、青春感念、情感中心、冲动炽烈、悲观抑郁的文学类型。“五四”文学审美在形式方面的特征和它在审美心理方面的特征是相互呼应的。因为“五四”文学以感性为本位,“意在表现我自己”,“五四”作家在文学形式上也是自我中心主义的。中国古代文化的守成型决定了文学的守成型,而“五四”则相反在审美形式上是颠覆型的,几乎中国旧文学的一切方面都受到了挑战,这一挑战一直深入到文学的总根基处——语言。颠覆中国传统中已有的一切经验,创造属于自己的文学审美形式的“五四”新时代,是“五四”文学家共同的审美理想。审美心理上感性的个体主义在这里转化成了审美形式上的叛逆情结,心理上的感性冲动变成了形式上的创造冲动,情感上的唯我转化成为形式上的唯新。具体说来这种颠覆和唯新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感性的个体抒情者的诞生和理性的群体讲述者的消亡,“五四”文体由传统叙事型向现代抒情型转变。二、由传统的时间型文体向现代的空间型文体转化,“五四”文化由外在逻辑型向内在意识型转变。三、由语言中心到言语中心的文体转化,“五四”文体由群体经验型向个体经验型转变。四、文体的大解放,新文体的大爆发。就此“五四”文化颠覆了中国宣教型、灵魂型、诊断型文学传统,开创了非群体性、非道德性、非宣教性的文学审美新范式,带来了一个审美上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时代。 一 “五四”文学审美在客体方面的特征和它在主体方面的特征是相互呼应的。“五四”文学以感性为本位,“五四”作家绝大多数是情感型的,他们的心中不是先有一个理性的程式、一个理性的思想需要表达而去找文学作为表达的形式,而是在强大的现实力量的挤压下,他们的心灵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他们的压抑需要发泄,他们的愤懑需要传达,他们是文学上的自我中心主义者,他们大都“意在表现自己”(朱自清),这是“五四”文学和中国传统载道型文学的根本区别。“五四”文学在审美形式上是以自由地表现情感为文体特征的。郭沫若有一段告白:“我们在这世间上究竟有甚么存在的必要,有甚么存在的必要呢?我们绞尽一切心血,到底为的是甚么?为的是替大小资本家们做养料,为的是养育儿女来使他们重蹈我们命运的覆辙!我们真是无聊,我们的血统真是不值钱的笕菜水,甚么叫艺术,甚么叫文学,甚么叫名誉,甚么叫事业!这些镀金的狗圈套,我是甚么都不要了。我不要丢失了我的人生做个艺术家,我只要赤裸裸地做个人……”(注:郭沫若:《漂流三部曲》。)对于“五四”文学家来说,甚么文学,甚么艺术,甚么事业……都只有和他们赤裸裸地作一个人联系起来,抒发作为一个人的赤裸裸的感情时才成为文学、成为艺术。对他们来说是先有一个“我”,先有“我的”感情需要抒发而后才有“文学”的。 “五四”文学不同于中国古代那种以文体程式为中心的旧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家文体创新意识是极为淡泊的,文学家在文学形式上的创造力是压抑的,传统中国文化的守成型决定了文学的守成型,作家并不以文学本身在形式上的创新为自己的使命,相反他们总是习用旧的程式,这样的文学其审美价值也不是以形式创新为评价标准的。换句话说,中国古代文学的审美形式在传统文化范式下是压抑的,而这种压抑是通过作家的创作必须受诗词曲赋的格律的严格限制、体式的严格束缚来达到的。作家原始的鲜活的审美激情被导入了固定的死的格律之中,激情的蓬勃张扬成了对文体格式的填充,写作与其说是一种生命意识的自然流露不如说是一种利用智慧和理念同格律、体式作战的搏斗。这样下来,文学作品中最后作家的审美情感的原始性到底还有几分就是一个很令人怀疑的悬案了。 而“五四”文学则不是这样,“五四”文学的情感中心主义使得“五四”作家根本就拒斥任何旧的文体程式,古典诗词那种严酷的格律要求被他们视为是一种根本就是不必要的禁锢,打破旧的文体程式成了他们进入文坛的第一件事,对于中国古典文学的那些固定死板的程式性规范而言,“五四”文学审美的诞生无疑是一场摧枯拉朽的颠覆。可以说,“五四”作家在审美形式方面是最少束缚的,什么形式适合自己的情感风格,什么形式适合自己特殊情况之下表达的要求就用什么形式,所以“五四”文学在形式美方面是以自由创造为自己的特征的。例如庐隐就说她的创作是:“激情于中,自然流露于外,不论是‘阳春白雪’或‘下里巴人’,总而言之,心声而已。”她赞叹的是那些可以找出“作家不朽感情的作品”(注:庐隐:《著作家应有的修养》,《庐隐选集》,百花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她自己的作品正是以这种“不朽的感情”来冲击读者、感染读者的。 在这种情势之下,中国旧文学的一切方面都受到了挑战,这个挑战一直深入到文学的总根基处——语言,“五四”作家割断了中国旧文学的语言传统,抛弃了延续千年的文言文,改用白话文,这种中国传统文学的整体范式在“五四”就被彻底地颠覆了。应该说“五四”文学审美形式的颠覆性以它在语言上对中国古典文学文言文传统的扭断为最重。一种文学传统以它的语言特色为最主要的特征,对一种文学传统的扭断自然以扭断它的语言最为酷烈,“五四”文学对于中国古典文学就是这样一场近乎全盘抛弃式的颠覆。 “五四”文学的审美的诞生就是中国古典文学审美的终结,它的到来仿佛就是为着宣布中国古典文学的审美传统的死亡的,它的到来仿佛就是为了完成一项对于中国文学传统的颠覆的,也因此它对于中国古典文学的审美形式几乎是一概的否定,一概的拒绝。颠覆中国传统中已有的一切经验,创造属于自己的文学审美形式,这是“五四”新时代的精神。细想起来,“五四”文学从审美形式上说哪一种不是创造的结果?诗歌、散文、小说、戏剧都是如此。“五四”作家审美心理上感性的个体主义,在这里就转化成了审美形式上的叛逆情结,心理上的感性冲动变成了形式上的创造冲动,情感上的唯我转化成为形式上的唯我。“五四”作家是那种不以任何陈规戒律为信条的人,在他们意识中“我”的表达需求是第一位的,审美形式必须适应“我”的表达要求。“五四”文学在审美形式上的特点针对中国古典文学传统来说首先是一种彻底的颠覆,这种颠覆是“五四”作家在审美心理上个体特征外化到形式领域产生的自然结果,文学审美形式的颠覆性是对中国传统审美既有秩序的挑战和瓦解,是对中国文学传统表达方式的批判与扬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