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人杀夫 ——性政治与一种叙事原型 小说《杀夫》原名《妇人杀夫》,是台湾作家李昂自己“十分喜欢”的命名(注:引言见李昂《写在书前》,《杀夫——鹿城故事》第9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相对于李昂的喜欢,改名者(据作者透露为“评审”)显然认为“杀夫”用语则更为简洁。可是,作家李昂为什么反倒喜欢赘语式的“妇人”在此小说命名中的出现呢?最直观的解释似乎只有一个:作者极不喜欢主语“妇人”哪怕是在语表层面上的匮乏。相对“杀夫”来说,“妇人杀夫”是一个语言结构意义十分完整的陈述句,它不但陈述了一个两性尖锐对峙的极限状态,而且还陈述了一个反传统秩序的颠覆状态。如果从《礼记》“妇人,从人者也”的定义,从《女诫》“夫者天也”的定义始看妇人与夫的关系,便从来是妇人“事夫如事天”的关系。在这个关系秩序里,从“人”=正面展开为“大”=加上成年男子的冠冕为“夫”的男性=的人类潜移意识中,可以清晰看到父权父系下的男性本位意识取代两性意识对符号给予意义的文化过程。流落在“人”的表形概念之外的(也意味着流落在历史主流文化之外的)妇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能才是其两性关系的真确写况。然而,事实则是,以“妇人杀夫”命名的故事却长叙不衰。那么,人们在“妇人杀夫”这个反传统审美价值的陈述句中,究竟填充了一种什么样的叙事,才使它仍然达到具有传统审美价值的叙事价值呢?当然,回答这个问题是如此轻而易举,试问,我们在其中除了能看到一个又一个淫妇谋杀亲人的叙事外(如叙述“潘金莲杀夫”的“淫妇药鸩武大郎”)还能看到什么?即便如李昂叙事的“妇人杀夫”事件,最后不也在民间叙事(社会舆论?)中又成为一桩司空见惯,见怪不怪,同时又最是让人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无奸不成杀”的“情杀案”么? 林市就是这又一起《妇人杀夫》中的那位杀夫妇人。这桩“无奸不成杀”的“情杀案”是如何形成的呢?作家李昂把我们带进她对这桩事件的叙述之中,于是我们看到这桩“情杀案”的整个酿成过程:叙事中的林市,祖上原薄有资产,当家门衰微时,灾难便首当其冲,落在身为女性的林市母亲与林市身上。母女赖于栖身的一间瓦房被族亲以无男丁传宗接代而未亡人的可能改嫁予以剥夺。从此她们只得流露街头。当女性生命赖以寄存的最后一点物质基础都不再具备时,女性生命的予取予求的命运悲剧便就无可逃脱地上演了。林市母女只有栖身于本家祠堂中潜夜。具有悖谬意味的是,正是在这座象征着封建宗法统治秩序仍旧存在的、曾经辉煌而今破残的祠堂中,一个被秩序要求贞节同时又被其秩序挤逼得不得不失去贞节的女人,为了一握白米团,在“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情况下发生了被性侵犯情景,发生着她对性的麻木或曰寡廉鲜耻的情景,发生着她最不能发生的关于一个女人,尤其是由丈夫直接监管底下的女人转移到由公众直接参与监管的寡妇的节操丢失的情景。林市母亲那夜穿着她的出嫁红衣,“被捆绑在祠堂一人合抱的大柱子上,是林市对母亲的最后一个记忆。隔天早晨醒来,林市就不曾再见到阿母。”林市母亲卑微已极的价值,被判定为“不贞”的行为所彻底抵消。从此她作为一个生命物体,从林家族祠堂中消失,从所有的故事情节中消失。 林市在族亲的监管下长大了,象母亲被族亲掠夺了占有了的房屋价值一样,族亲也把林市以猪肉的交换价值嫁给杀猪仔陈江水;象母亲用性器官交换白米团,让饥饿的食欲战胜性欲、本能的生存欲战胜道德廉耻一样,女儿林市与丈夫的关系也是这种原始的交换关系。林市用自己两次遭受丈夫强奸造成“鲜红的血……潺潺滴流着”的少女初夜,换来一大青碗的隔夜饭菜。饭菜果腹的欲望与需求压倒了一切,“林市在饥饿中吞咽下有记忆以来吃得最饱的一餐饭。吃完后才留意到陈江水一直以怪异的目光看着自己,林市低下头来,发现下身衣裤褪到足踝,自己竟是赤裸下身吃完这碗饭的。”母女俩几乎同出一辙的性感觉与食感觉的表象演示,高度概括了失去经济地位的女性生存的本质形式。女性在这里被塑造成、被强制成、被扩充成一个性容器的形式,由此她才获得价值,获得维持生命存在的基本物质的保证。一旦主人专有的性容器形式因各种生理的(如年老色衰)、心理的(如专有者的喜新厌旧)、道德的(如林市母亲被认为是淫妇)诸种因素而被认为价值消失的话,那么操有精神与物质双重给予大权的男主人,便会随之撤去他提供给她赖以生存的保障。因此她实际上无法不处于被其任意驱使与摆布的奴役的地位。 作为妻子的林市每天的日子便被这样的场景所充斥: 他在晨间到猪灶杀猎后回来要她,这已经成为习惯……他总是在她不备中要她,……则至引得她连声尖叫。 林市当然也会本能的抵挡过,只不过陈江水的力气远非她能对抗,最后,她仍得被压在下面,……看着他咪细陷在肉里的眼睛,闪着兽类般的光。 他还每次弄疼她,……痛楚难抑使得她只有大声呼叫和呻吟。 还好不管怎样,时间再长再短,这事情总会过去……因而,几近是快乐的,林市走出房间,赶向灶前。这已经成为一个定例:在陈江水要她的那一天,他会带回来丰富的鱼、牡蛎,偶而还有点肉片…… 林市,妇人,就是这样成为一个以婚姻形式确定下来的性奴隶,成为除了关心三餐果腹的饭食外,一无用心的非人非兽。叙事剔除了种种蔓生在女性身上由于只能被动而接受的苦难,最直接地以林市的生活形式暗示女性在夫妻中的传统地位尤如屠夫丈夫与他刃下任其宰割的猪仔一样,只不过他对它发泄源于“人”的食欲享受,而他对她的发泄源于“人”的性欲享受。叙事中的林市母亲不断地在林市身上被人看到,这种情景强烈地暗示着林市母女的生存方式表征着一个从未被间断的、或者说是一直被父权制意识所保证着的连贯历史,一种命运之链,母亲与女儿,不停地沉淀、传送、与承继。母亲不断在女儿身上复活、重现漫长的历史——这是一个只在一种视角中存在的历史,男性视角,不管它的讲叙人的性别是什么,因为大量的女性也介入这种讲叙,就如林市周遭以阿罔官为首的妇女介入男性社会对林市的塑造一样——对女性的播弄与塑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