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意味着知识成为真正的资本和首要的财富。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价值提出的频率相应增多。知识密集、人才济济、科研实力雄厚的高校,是无形资产相对集中的单位。有必要将高校的无形资产现状作一分析,以引起对高校无形资产足够的重视,从而防止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实现知识成为真正的资本。 一、高校无形资产的保护现状 1.高校缺乏无形资产保护意识。我国目前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内,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方面,超过了许多国家用百年时间所做的工作。这不仅有力地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更为国家的经济与技术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科技与经济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条件。但由于我国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历史尚短,宣传力度、普及程度不够,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概念不清或淡漠,或不懂得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确定其产权归属、争取专门的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种种无形资产流失现象。(1)高校科研成果的搁置现象严重。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不是为科研而科研。但目前高校多数科研成果完成后即束之高阁,不进行推广应用,从而造成研究资源的浪费,失去了当时立题的目的和意义。科研成果搁置,实际上就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浪费和流失。(2 )高校技术开发的成果多急于发表论文。技术开发的成果不首先考虑申请专利,而是急于发表论文,从而使其中有些属于发明创造的专利技术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法律保护的可能性,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3 )高校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多急于鉴定。研究成果不首先考虑申请专利,而是急于申请成果鉴定和申报奖励。因鉴定、报奖相对简单,只要找部分专家利用半天的时间给予鉴定、评价,若再报奖成功,就可以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而申请专利即使花费1~2年的时间,经过严格的审查后获得专利权,也不一定获得成果奖励,因为申请科技成果奖还需要获得相当的经济效益才有资格申报,这样就需要较长的时间。从职称晋升的需要看,申请专利远比申请成果鉴定和申请奖励的时间要长,且可靠性差,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专利申请的消极状态,理应申请专利的不申请,而是从既得利益出发,急于进行成果鉴定和申奖,从而使技术成果泄密,或被公开,或被利用,在无意中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4 )高校的专利和非专利成果被无偿利用。高校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成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人擅自使用并生产销售,产生经济效益,而无人追究,这种明显的侵权现象时有发生。(5)高校的校名被随意使用。 高校的校名经常被随意使用,任何企业或实体都可以取冠以学校名称的企业名、实体名,此结果既欺骗了民众,也侵犯了名称标记权,也就是侵犯了高校的无形资产,更严重的是损害了高校的声誉和在民众中的良好形象,坑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2.职务与非职务成果的界限不明造成的流失。职务与非职务成果的界限,关系到知识产权的归属,牵扯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分配关系。虽然我国专利法和技术合同法均明文规定,发明创造有职务和非职务之分,但由于智力劳动的复杂性、智力成果形态的智能性和智力劳动人员的流动性,若管理不善,很容易让职务成果向非职务成果方向转移,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3.人才流动与业余兼职造成的流失。(1 )因为高校享有培养人才的特殊权利,每年都有大量的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进出学校,加之目前高校尚未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难免有人将学习期间的科研成果资料占为己有,从而造成无形资产流失。(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意识的加强,一些单位不惜用重金、房子、高级职称等种种手段,吸引高校的科技人才,同时,也将高校的项目和科技成果一并吸走,从而造成因人才调动而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流失。 (3)由于星期天工程师的出现,加之高校教师相对课时少,有较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高校教师业余兼职增多,以及退离体人员的再就业,很可能有意或无意中将高校的无形资产有偿或无偿地带进所兼职或再就业的单位或企业。 4.科技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中造成的流失。(1 )高校的科技成果以实验室成果居多,因缺乏中试条件,进行应用开发类的研究时,其中试或放大试验都需要企业和大公司的密切合作,以弥补高校场地和资金等条件的不足。其结果应是以提供技术方的高校为主,双方共同享受科技成果权。由于是应用开发类的成果,故申报科技成果奖励时必须附上使用成果单位经济效益的财务证明,方能报奖。合作期间若是联系不密切,就很难如愿报奖,只能作为合同中的一项条款罢了,实际上造成无偿使用高校科技成果的现实。单纯的成果转让,在多数需分次支付转让费的情况下,只能保证签约后的第一笔款能如期到位;若高校能约束对方,第二笔款也能如期到位;一旦对方掌握了所有的技术并能产生经济效益后,其第三笔以后的款项就很难兑现。(2 )在科技合作与成果转让过程中,高校科技人员由于缺乏无形资产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把企业和公司的场地与资金看得过重,甚至视企业和公司为救世主,而无视高校所持有的校名、校誉、知识、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将高校自己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价值压低,甚至有无效益分成都不重要,只要能完成科研论文并发表即可,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无形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二、怎样正视这种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