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研究》杂志1998年第6期上, 刊登了上海师范大学杨德广先生的文章《改制是高等教育走出困境的出路》。文中建议“将现有的……30%的大学改制为‘国有、民办、公助’的民办大学。”“即有96万公费生改为自费生。假如生均培养费每年为1万元, 自费生按培养费的80%缴学费,即每生每年缴8千元,国家按培养费的20 %贴补民办大学,即每生每年补2千元,96万自费生国家每年共补贴近20亿元。 ”“国家对改制后的学校可减少投资76亿元。若把76亿元投入到没有改制的占70%的公办大学,每所学校每年可以增加经费1千万元。 ”“扩大公办大学的规模,按每生8千元拨款,每年可以多招收90万大学生, 使我国高中毕业生的入学率从34%提高到50%左右。”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建议,但不完善。因此,本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论述民办公助的好处。即对现有的一部分办得好的民办大学实行“公助”,使它们尽快提高教学质量,争取5年内达到公办大学的办学水平。 现在我国共有民办大学1000余所,大部分办的是自学考试辅导班,其中自学考试合格率在65%以上的约500所,平均每省20余所。这些学校一般规模小, 经济困难,但是组织了一支庞大的以高校退休教师为主的师资队伍,形成了精简有效的组织机构,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部分学校还拥有一些校舍和图书仪器等基础设施。如果我们用“民办、公助”的办法扶持其中的500所民办大学,所费不多, 但能迅速解决招生和基本设施的建设等问题,帮助它提高教学质量,使它们在5年内自学考试合格率达到90 %以上,每校拥有学生2000人以上,基本赶上公办大学的办学水平。这样,全国民办公助大学便能多招生100万人, 连同公办大学和杨先生建议的国办改民办的大学每年可招生310万人以上, 使我国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从34%提高到70%以上。 一、民办学校亟须受到扶助 目前国内对待民办学校的态度主要有3种:第一种态度是积极的,认为教育事业不能由政府包办,如同国家经济需要多种所有制并举,办学校也需要多种形式一样。第二种态度是消极的,认为民办学校都是为了赚钱,和私人企业差不多。它们如能集资办成大学校也好,如办不成就任其自生自灭。第三种态度十分恶劣,少数地区的物价局、税务局、公安局、防疫站等违反政府法令,假借名目收费,大捞一笔。自从《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公布后,第三种现象已逐步减少,但任其自生自灭的人却还很多。 回顾20年来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大约可以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9年至1990年,民办学校的探索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政府表示了提倡民办教育的愿望,各省都有人试办了几所民办大学。第二阶段是“八五”计划期间,民办学校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仅湖南省成立了50余所民办大学,全国成立了1000余所民办大学。这一阶段有些公办大学也在试办社会助学班。第三阶段是“九五”计划期间,民办大学的处境日益艰难。主要原因是公办大学大量招收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费生,有的大学民办班的学生已超过万人。以湖南省为例,长沙市岳麓区是个大学区,也是湖南省民办大学最发达的地区。现在仅在该区的3 所公办大学的自考生就达2万余人,而10余所民办大学已有8所倒闭,剩下8所在困难中挣扎,其学生还不到公办大学民办班学生的1/10。 公办大学为什么要招收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费生呢?主要是为了创收。有些公办大学觉得教师的任务不太重,闲置的教育资源可以充分利用招几个班的自学考试的学生,教职工也能增加收入,学校也有机动的经费,确实是一件好事。但超过一定的程度,事物就走向反面了:教师疲于奔命,备课时间不够,科研时间很少;课表不好排,教室坐不下,大班上课教师声嘶力竭,学生听不清,对社会助学班的学生根本不进行辅导;一个班100多学生,班主任认不全,学生大部分住在附近居民、 农民家,班主任根本无法管理。《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等都刊登了这类情况的报道。 民办大学有两种类型。一种民间叫贵族学校。由富翁掏出几千万元面向富裕阶层办学,每个学生收几万元建校费,高楼大厦,漂漂亮亮,学生愿意来,困难比较小。这种学校目前很少。另一种可称作平民学校,这是民办大学的主体。这些学校投资很少,学费收得低,主要靠学费养校,租的校舍虽够用,但没有气派;尽管教师的档次高,自学考试的合格率高,管理严,校风好,但学生和家长很少能理解这些深层次的内容。他们害怕上当,因此,宁愿让孩子受委屈也要上公办大学。而这类民办大学亟须得到扶助。 笔者认为民办高等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是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的矛盾。公办大学实力雄厚、财大气粗,而民办大学幼小稚嫩,势单力薄。这就需要政府从大局出发,运用战略的眼光来分析衡量,支持、扶助民办学校,否则民办大学难以生存。 二、政府帮助民办大学的措施 笔者初步考虑了以下5点措施。 首先,明确公办大学的任务。政府既然拨了经费给公办大学,公办大学就应很好地完成政府交给的教学、科研任务,而不应因为招收社会助学班,就大量增加教师的授课时间,使教师减少科研成果或降低水平,这样,公办大学就能越办越好。至于公办大学因减少社会助学班而减少的收入,政府可以从杨德广先生建议的部分公办大学改为民办大学后节省出的经费中,增拨一些经费给这些公办大学。教育部的通知,对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做出如下规定:“普通高校举办社会助学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挤占学校的教学设施,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可以举办以业余形式为主的社会助学班,从严控制举办全日制社会助学班。”这是正确的,但关键在于“从严控制”四个字如何落实。笔者建议公办大学社会助学班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公办班学生人数的30%,倘若超过便应处罚,将社会助学班的全部学费没收上交国库,作教育经费,并委托各省教育厅执行, 给举报者发给没收款的1%作奖金。否则又可能出现过去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得不到落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