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50年来,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经过艰难曲折,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基本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已初步建立起来,正向着更高水平和更完善的目标前进。作为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教育,50年来也在探索中前进,成就巨大,前景辉煌。 新中国刚成立的1949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仅有11.6万余人,其中研究生仅有629人;高校专任教师1.6万人,其中教授4785人。到1998年,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已达642万余人,为1949年的55.5 倍,其中研究生18.45万人;高校专任教师40余万人,其中教授36713人。50年来,共培养大学生1300余万人,研究生50余万人。这些高级专门人才,为共和国的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一、清基创业 初步建立新中国高教体系 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领导下,新中国顺利地完成了接管改造旧大学,从半封建、半殖民地残缺不全、缺乏自主的高等教育向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转变,初步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基本框架和格局。 1.接管改造旧大学,创建社会主义新大学 新中国刚成立,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05所,其中有44所私立大学,还有21所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 1949年10月1日, 由毛泽东主席签发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根据这一方针,新中国要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 根据《共同纲领》,各地人民政府和军管部门迅速接管了全国的所有公立和私立大学。为了从外国列强手中收回各种文化、教育、宗教事业的自主权,清除其反动影响,1950年政务院决定接管21所过去接受外国津贴、且此时已断绝津贴的高等学校。在接管各类大学的同时,废除了学校的法西斯式的训导制度和反动课程及教材,在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开设了《新民主主义论》、《社会发展史》等马列主义理论课。对一切愿意为人民服务的教师一律继续留用,给予信任,充分发挥他们的业务专长,并在思想上、政治上给予帮助。在党和政府的热情召唤、积极争取下,大批在海外学习和工作的知识分子抛弃优越生活条件,冲破重重阻力,回国参加新中国建设和高等教育工作。党和政府委派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党员干部到高校担任领导,在高校建立了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工会和学生会组织,建立了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和新的教育领导管理制度,开展思想改造,使高校面貌发生了根本改变,初步完成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高等教育向社会主义新高等教育的转变。 2.采取特殊措施,使广大工农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在旧中国,广大工农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更无法接受高等教育。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当家作主的工农大众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也应当有充分机会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教育向工农开门是新中国教育方针和政策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面对旧中国广大工农子女受中等教育的机会很少的情况,1950年中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1951年政务院又公布了《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劳动人民、工农干部和城乡劳动者子女得到受教育、包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全国各地大量开设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工农速成中学,在高校则相应开设预科班、工农干部班,使数万名工农干部、产业工人和劳动模范受到了比较正规的中等教育,进入高等学校。与此同时,开始发展干部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业余教育,为广大工农群众提供在职学习、短期培训和自学提高的机会。 3.进行院系调整,初步建立新中国高等教育体系 旧中国由于经济、科技落后,高等教育也残缺不全而且分散,许多学科是空白,没有形成合理的体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而且不能自主。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开始大规模工业建设的需要和帝国主义的封锁,高等学校学习苏联经验,在教育部领导下,于1951年开始进行了全国规模的院系调整。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的方针,至1953年,较全面调整建立了工业、农业、师范、医药、财经、政法、语文、艺术、体育、民族等类专门院校,工业院校则调整建立了机械、化工、建筑、地质、矿业、冶金、电力、交通、航空、轻工等专门院校,适应了我国五、六十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也初步形成了我国高等教育的体系结构。同时,研究生教育也稳步发展,在校研究生由1949年的629人增至1965年的4546人,研究生培养遍及各大类学科。 4.制订和贯彻新中国教育方针,进行教育改革 1950年6月,教育部召开了新中国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 讨论了改造高等教育的方针,指出新中国高等教育必须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的、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的国家建设人才。1957年2月, 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一包括各级各类教育的方针的提出,对新中国教育事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发挥了根本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