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大众化问题,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和发展模式的选择。本文就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若干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高等教育入学率:大众化的量化标准——前景预测 美国著名高等教育史学家马丁·特罗以18~21岁适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比例为标志,将高等教育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英才教育阶段,即高等院校仅能容纳15%以内的适龄青年;第二,大众化教育阶段,即高校能容纳15%到50%的适龄青年;第三,普及化教育阶段,即高校能容纳50%以上的适龄青年。这一划分通常被作为国际通行指数,用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根据这个标准,我国显然处于英才教育阶段,那么,从高等教育入学率的提高速度看,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前景如何呢? 刚迈进90年代时,我国高等教育入学率(以下简称入学率)为3.7%;到1995年,我国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在校生总计为547.7万人, 约占适龄人口的6.5%。根据这个规模,高校在校生年增长速度为3.5%。以适龄人口6.3%增长率计算, 我国实现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时间列表如下: 时间 在校大学生18-21岁人口 在校大学生占 数(万人)数(万人) 适龄人口比例 1995547.7a8426a 6.5% 2000650.5b8125a 8% 2010917.6b8636a 10.6% 20201294.4b 9180b 14.1% 20301825.9b 9758b 18.7% 注:a参见《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远景规划》 b作者测算 从上表的预测表明,在理论上或者说在理想状态下,我国在2020年左右就可接近大众化高等教育的门槛。这也是目前国内通常使用的论证方法。但是,国内目前通常使用的入学率与国际通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入学率不具有可比性。目前我国各种资料(包括本文上述列举资料)所统计或预测的入学率包括了所有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在校生。根据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入学不受年龄限制,因此成人高校在校生入学时有大量超过21岁的人口;根据我国普通高校招生规定,考生年龄上限可到22岁,下限没有规定,那么普通高校在校生中有部分入学年龄超过21岁的人口和不足18岁的人口。如果以这批学生占20%计算,则我国大众化高等教育的速度可列表如下: 时间在校大学生数 18-21岁在校18-21岁 适龄大学生占 (万人) 大学生数(万人) 人口数(万人) 适龄人口比例 1995 547.7a 438.2b 8426a 5.2% 2000 650.5b 520.4b 8125a 6.4% 2010 917.6b 734.1b 8636a 8.5% 2020 1294.4b1035.5b9180b 11.3% 2030 1825.9b1460.7b9758b14.97% 从上表推算可以看出,我国至少要到2030年才能在既定的条件下迈进大众化高等教育的门槛,而事实上高等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还要受许多内外因素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能否以这一速度和规模发展还有待于对各种因素的综合分析。 (二)办学主体社会化:大众化发展模式——尚未成熟 高等教育大众化不仅是发展规模和速度问题。从各国走过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道路来看,它实际上还有一个发展模式问题,主要表现为办学主体的多元化。也就是说,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问题存在这样一个过程,即由国家包办高等教育为主转变为以全社会办高等教育占一定的比例。 大众化高等教育首先表现为一定的入学率,即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趋于大众化,那么接受高等教育就不再是少数精英的特权,而应该趋向机会均等。正是在这种全球性的机会均等理念支配下,许多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将高等教育发展到大众化阶段。但是,创造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使接受高等教育的适龄人口趋于大众化,仅仅依靠政府办学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我国,“穷国办大教育”,如果完全由政府办学,那么高等教育永远是精英的特权。可以这样说,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与办学主体的社会化是相互表现的,没有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社会化就不可能有大众化高等教育。从已经进入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国家来看,除公立高等教育外,社区办学和私立高校都比较发达。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社会化和由此营造的入学机会均等程度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社会化状况和发展趋势总的来说不容乐观。首先,我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由国家和政府创办的格局至今依然如故。目前社区办学仍很不规范,大多背靠普通高校以营利为目的;企业办学尚在理论探索阶段;民办或私立高校虽然从70年代开始出现,但步履维艰,到1995年底,经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只有18所。因此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社会化仍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其次,我国传统上是一个集权国家,在公立高校中,国立(指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又长期居于主体地位。在这次高教体改的大潮中,不少部委属高校改革条块关系,下放到地方,国务院除教育部外,其它28个部、委、行、署今后都将逐步放弃办学职能,实现高等教育“以区域为中心,为区域经济服务”的良性发展,从而初步形成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地方化——社区化——社会化的发展走势,它符合高等教育服务于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际大趋势。但同时这又仅仅是形式上的,大批地方化了的高校,仍然吃着中央的饭,要将自己定位于走社区化发展的道路必须有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必须从专业设置、培养规格、办学方向等方面进行改造和调整。事实上,许多本来就是地方性的高校,也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瞄准清华、北大这样的学府,总是希望自己能成为综合性、高层次、研究型大学,何况刚下放办学主体的高校,因此我国要实现地方化——社区化——社会化的办学模式不是短时期能够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