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贯彻《高等教育法》,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到2010年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大扩展,入学率接近15%。这一目标的提出,为江苏多渠道多模式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的工作思路提供了理论指导。 一、没有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江苏的现代化,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是社会经济跨世纪发展和现代化的需要 江苏地处东南沿海,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江苏等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就应该比全国平均速度快”的嘱托,江泽民同志关于“江苏要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的要求和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东部沿海地区应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号召,江苏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到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省委书记陈焕友强调指出:“没有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江苏的现代化”。基于这一认识,省委、省政府将“科教兴省”战略确定为全省三大发展战略的主体战略,制定了到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千方百计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努力用现代化的教育支撑社会经济现代化建设。 建国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全省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培养了一大批专门人才,为江苏乃至全国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回顾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历程,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规模、速度发展快,据统计,1990年全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在校生规模为23.2万人,至1998年已发展到48.9万人,普通高校数和在校生数均居全国第一;二是改革力度大,通过加大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了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了办学水平和效益,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了教育质量;三是民办高等教育稳步健康地发展,多渠道、多模式发展高等教育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尽管我省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从目前的形势来看还存在两个不适应,一是高等教育在人才结构、质量、数量上还不适应全省经济社会跨世纪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二是还不适应人民群众渴望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的需求。改革开放20年来,江苏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成为全国经济发达省份之一。从江苏经济特点来看,乡镇企业虽然“三分天下有其二”,但相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高学历人数偏低。到1997年,全省受教育年限大致为8年左右,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仅占总人口的2%左右,在县和县以下乡镇只占1%左右。根据现代化建设目标,江苏农业经济和乡镇企业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全省到2010年要实现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新形势下,要保持江苏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的任务迫在眉睫。 从江苏教育事业自身发展需要来看。1996年,江苏在全国省份中率先实现了“两基”目标,在此基础上,江苏绘就了到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根据全省实现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目标中对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和年限的要求,全省各地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并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全省经济发展规划,到2000年,江苏每年需要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才约13 万人, 现在全省65所普通高校和57所成人高校实际每年培养规模只有8万多人; 根据全省现代化建设相关指标,到2010年,全省将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18—20岁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00万人左右,这意味着全省高等教育规模要比现在翻一番, 高等教育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发展。 二、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必须培育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走多渠道、多模式发展的道路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江苏高等教育事业创造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要抓住机遇,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必须进一步拓展高等教育资源和投资渠道,大力培育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走多渠道、多模式发展的道路。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开放式高等教育等多种模式,形成教学科研型、以本科教育为主型、高等职业教育等合理的高校类型结构,构建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江苏高等教育体系,为江苏社会经济跨世纪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知识贡献。 要加快发展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是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担负着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任。加快普通高等教育发展,必须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省级政府对高校统筹管理的力度。我们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江苏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及布局调整初步规划》和5年实施方案,通过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促进全省高校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通过调整,全省普通高校要逐步形成综合性院校、多科性院校和单科性院校较为合理的布局,其中,师范院校在本世纪末实现由三级向两级过渡,在下世纪初实现向一级师范过渡。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发展方面,在“九五”以来每年增招1万人的基础上,今年,省委、省政府又决定增招2.5万人, 并列为省政府今年办实事项目。为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我们努力拓展高等教育资源,积极培育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试行“公有民办”机制,在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进行“公有民办”二级学院试点,目前已批准建立了20所。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高等教育办学,把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教育事业新的增长点。目前,经教育部批准,江苏已建立民办高校2所,经省政府批准筹建的有5所,民办高校在江苏享有与公办高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