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已经证明,反腐败斗争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业已成为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现在的问题在于要通过我们的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以健康的心态积极地投身于反对腐败这一“关系党和国有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中去。就此,笔者认为应在以下三方面加强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教职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树立必胜的信念 多方面的调查表明,在群众关心的问题中,腐败问题一直是热点问题。反腐败是群众的呼声。近年来,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有些腐败现象没有得到遏制,甚至还在蔓延。对此,高校里相当一部分教职工是有看法的。这些看法又通过各种渠道影响到大学生的思想和情绪。群众中有各种议论并不奇怪。这一方面与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关,另一方面不少人对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缺乏认识也影响了他们对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措施的信念。 要解决高校部分群众的不健康心态,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确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加大工作力度。以此增强党内外群众的信心。当前,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进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要能真正解决群众的思想 疑惑,就应该使广大教职工认清几个问题。 一是当今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面临着反腐败的问题。腐败现象与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我国一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由于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特定阶段,消极腐败现象呈现阶段性的多发、高发特点。因此,反腐败是一场复杂、艰巨、长期的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二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反对腐败。特别是这几年来,党和政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采取了各种手段惩治腐败,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并且已经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的路子。 三是我们党一直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是我们坚决进行反腐败斗争的巨大推动力量;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本保证。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决实行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的稳定,确保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反腐败斗争不能搞政治运动,不能搞群众运动,只能在法制轨道上有秩序地、扎扎实实地进行。重要的是,方向已经指明,轨道已经开通,只要有坚定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是能够将反腐败斗争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的。 当然,在对高校广大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要注意效果,不论何种方式,应用什么宣传媒体,都应该用事实说话,都要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切忌说教。教职工深入了解了腐败现象的成因、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工作格局,必然增强信念,激发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 二、建立健全群众民主监督机制,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提供必要的载体 目前的反腐工作,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放在重要的位置。由于近年来大案要案频频发生,消极腐败现象还在蔓延,必须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纠正不正之风,否则消极腐败发展蔓延的势头就难以遏制,这就是“治标”。然而,仅仅查处案件,惩处违纪并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须加大“治本”的力度,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铲除腐败现象的根源。 我们常说,权力不受监督必然产生腐败,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更是明确指出,反对腐败,“监督是关键”。各方面的监督形成合力就可以大大予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即使个别单位或个别人发生了问题也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不至于泛滥。因此,在查处案件,强调廉洁自律、内部监督的同时,强化外部监督成其是依靠群众进行民主监督是当务之急。群众监督应该是最有效的监督,然而,它的威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其主要原因就是群众的监督还没有通过必要的形式到位。 就高校而言,也需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严密的群众民主监督机制。一般说来,在高校校一级的群众监督机制尚须完善,系(处)一级的群众监督机制还是薄弱环节。比如,目前各高校的大多数的系(处)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创收经费,这些创收经费的使用权往往由系(处)领导人掌握。显然,本系(处)的教职工应该通过一定形式对经费的收支进行监督。又比如科研经费的使用,其支配权在科研项目负责人,但也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此等等,都要求我们在建立群众民主监督机制上下功夫。 群众民主监督机制建立了,还要认真执行。举凡学校中涉及群众利益和领导干部利益的举措、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的处理和解决等等,都应该通过一定的群众民主监督制度让教职工参与监督,行使监督权力。事实已经证明,许多事情有了一定的透明度,教职工参与了、知道了,就能顺利进行,就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越是缺乏公开性,越是遮遮掩掩,群众意见就越多,本来没有问题的事,人们也会怀疑其中有鬼,必然会影响到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重要的是群众的监督权力通过有效的机制落实到位了,每个领导干部时刻感到肩上有压力,背后有眼睛,就会变权力意识为职责意识,自觉地在组织和群众监督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