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是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和经济发展很有特点的省市。北京、上海、江苏是我国普通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地区,并集中了全国众多的教育和科技精英,其数量和层次居全国前列。京、沪两市作为直辖市,人口构成以城市人口为主,经济发达,经济活动异常活跃。苏、粤两省则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 两省国内生产总值(GDP)之和占全国18%以上,工业总产值之和占全国22%以上,经济总量远大于两市,经济发展在全国举足轻重。然而,两省的农业人口占70%左右,其高等教育与两市相比,则相差较大;特别是广东的差距悬殊。从四省市经济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情况看,两者在互动的关系上,作用与效果不一,多种因素起着推动或制约的作用,具有不同的结果。 一、经济发展浅析 据统计资料(注:国家统计局:《’97中国发展报告》,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版,第320页。 )(注: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7)》,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版,第43~45、70、50页。)显示,两市和两省的经济发展互有特色,各具风采。现仅以1996年的发展情况作分析比较。 (一)两市经济发展概貌 北京市:人口占全国的1.03%,国内生产总值(GDP)1615.73亿元,占全国的2.36%,其中第二、第三产业总值占全市GDP的94.8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5044元。居全国第二位。上海市:人口占全国的1.16%,GDP为2902.20亿元,占全市的4.23%,其中第二、第三产业占全市GDP的97.53%。人均GDP22275元,居全国首位。两市第二、第三产业总从业人员89%以上,这说明了城乡人口比例结构状况,加上其它优势条件,就决定了GDP在全国的居前位置。 (二)两省经济发展概貌 江苏省:人口占全国的5.81%,全省GDP6004.21亿元,占全国的8.75%,总量居全国第二位;三类产业占全省的GDP比重分别为16.08%、51.20%、32.72%,人均GDP为8447元,居全国第6位。广东省:人口占全国的5.69%,全省GDP6519.14亿元,占全国的9.50%,总量居全国第一;三类产业GDP的比重为14.45%、50.15%、35.40%,人均GDP 为9513元,居全国第4位。广东、江苏两省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0 %左右,农村广大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差异,是使两省与两市GDP及人均GDP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 二、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状况浅析 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仍以1996年的统计资料(注:国家教育委员会:《1996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分析表》。)(注: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版,第682~687页。)(注:国家教委、国家统计局社会与科技统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1997)》,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版。)作比较。 (一)两市普通高等教育发展情况浅析 北京市:共有普通高校65所,占全国总量的6.30%,居全国第二位;在校生22.68万人(含研究生,下同),占全国的7.12%, 全国排第3位;每10万人口在校生数1509人,居全国首位;专任教师占全国的9.04%,居全国第1位;生师比6.23∶1。在全部高校中, 中央属院校53所,市属院校12所,在校生分别为18.40万和4.28万人。 教育投入中(包括基建和专项支出在内,下同),中央属院校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8.30亿元(教育事业费为13.75 亿元),占全国同类院校支出的20.41%;地方院校支出4.49亿元(教育事业费为3.93亿元),占全国地方院校经费支出总额的3.82%。中央和地方院校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总和占该市GDP的2.03%,地方院校的支出占该市GDP的0.28%。 上海市:共有普通高校41所,占全国高校总量的3.79%,居全国第11位;在校生16.48万人,占全国的5.17%,居全国第8位;每10万人口在校生数1042人,居全国第2位;专任教师占全国的5.22%, 列全国第5位;生师比7.84∶1,高于北京市。在全市高校中,中央属院校23所,地方院校18所,在校生分别为11.17万人和5.31万人。 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中央属院校12.97%亿元(教育事业费6.30%亿元), 占全国同类院校总支出的9.35%;地方院校7.07亿元(教育事业费5.61亿元),占全国地方院校总支出的6.01%;两项经费支出占该市GDP的0.69%,其中地方的支出占GDP的0.24%。 (二)两省普通高等教育发展情况浅析 江苏省:共有普通高校66所,占全国总量的6.40%,在校生23.30万人,占全国总量的7.32%,均居全国第1位;每10 万人口在校生数为310人,居全国第9位。全省共有部属院校30所,省属院校36所,在校生分别有12.89万和10.41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中央部委属院校11.24亿元(教育事业费为11.05亿元),占全国同类院校的8.10%,居全国第3位;地方属院校7.08亿元(教育事业费为5.97亿元), 占全国同类院校的6.02%,居全国第3位;中央和地方两项支出占该省GDP的0.31%,其中地方支出占GDP的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