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育人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后得到新的发展,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社会实践的内容、形式越来越贴近社会变革和大学生自身成才的需要,但是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社会实践的现状与经济时代素质教育和创造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 一、社会实践组织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其一,要变只抓点、线为点面并重。所谓只抓点、线,是指把主要精力投放在院系社会实践小分队或某一类实践活动上,而对面上学生个体的实践活动则缺乏具体有效的措施,表现为点上轰轰烈烈,面上鸦雀无声。不少学校社会实践年度总结报告对重点组织的小分队活动总结得有声有色,而面上学生活动的情况却一笔带过。笔者曾向某高校两名学生了解他们学校对其暑假社会实践的要求及他们的打算,回答是“开学前随便找个地方,只要在实践经历表上盖上某单位公章就可以交差。”这的确反映了现在面上的社会实践说起来“重要”,落实起来“次要”,甚至“不要”的现象。不少团干部埋怨学生的实践报告“水份太多”,仔细分析,这一方面是学生自觉性不够所造成,另一方面,学校对社会实践组织管理不够得力也是重要的原因。面上“放羊”的状况不仅影响了社会实践的实际效果,而且助长了不良的学风。笔者认为,抓好小分队的特色实践活动固然重要,但面上活动的组织管理更要加大投入,学校领导及社会实践组织部门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环节对全体学生成才的作用,在制定社会实践规划、大纲及具体实施计划时,仔细安排好面上的活动,对学生个体提出明确的要求。在实践基地建设上,尽量与生源地挂钩,在暑期较集中的实践活动开始前,可按地区按选题、项目分组,把学校组织起来,帮助学生与地方、单位取得联系,争取社会各方面在人力、物力上的支持。此外,还以发挥学生自身的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动脑筋、想办法寻找适宜自己的实践方式。活动前可开展方案比赛,活动中征求他们的反馈意见,活动后要求学生认真总结,并采取到实践基地或各地较集中的活动点检查或抽查的方法了解学生实践活动的效果和成果的真实性。 其二,变一般性号召为实质性指导。所谓一般性号召即对社会实践的目的、意义、主题、要求等笼统地发个文,通过院、系、班等层层传达到每个学生、至于学生具体怎样搞,效果又会如何就无暇顾及了。调查表明,学生在“影响社会实践效果”的诸因素把“缺乏指导”列为首位,许多学生对社会实践如何联系和开展十分茫然,甚至不少学生不知实践报告、科技论文如何写作,虽然有不少好的实践形式,却收不到好的效果。我们说,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当今中国社会安定、学术民主、尊重知识和创造,为大学生创造性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气氛,但有了创造的环境,并不一定就有创造的产生,教育的任务在于优化、利用环境因素,因此社会实践中教师的指导十分重要。有必要开设社会实践方法课程或讲座,建立常设性社会实践指导机构(如同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加强对学生平时和假期实践活动的指导,着力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 其三,变“运动模式”为目标管理。所谓“运动模式”即把社会实践当作搞“运动”一样,每年6—9月抓一抓,然后就放下;实践活动的主题每年随上级主管部门发文而定;实践的组织管理上除了团委和各院系外,其它部门只是流于形式,缺乏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机制,不利于规范化管理。鉴于团委和各院(系)的权限,学生的实践表现很难与其它方面挂钩,在社会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落实,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及有关激励机制,实践经费的筹措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将社会实践纳入目标管理,包括按照培养创造性人才的要求制定社会实践教学大纲,确定实践的总体目标,然后明确社会实践指导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如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宣传处、团委、各院系及实践基地的指导部门)的作用,发动全体委员讨论,提各自的分目标,根据分目标要求,结合各部门权限,给以一定的条件,使部门独立自主又相互协作地实现目标。在目标实施过程中,学校党政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同时注意体现系统协作和激励。最后,要对目标的实施进行考核评价,并对下年度的目标制定提出修正。这样做,可以避免“运动模式”,增强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力度,以有力的制度保证社会实践落实到位。 二、社会实践内容、形式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其一,在社会实践的内容上,应增加创新意识、竞争观念、科学思维方法的教育及创造力的培养等内容。在社会实践教育的内容体系中,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科学人生观教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专业技能教育等是应始终坚持的,但要说这个内容体系已经很完整了,笔者则有不同的观点。知识经济对创造性人才的要求已使我们认识到应在社会实践的教育体系中增加创造意识、竞争观念、科学思维方法的教育及创造能力的培养等内容,而且这一体系应当是开放性而非封闭性的。 其二,在社会实践的形式上,应将原来所谓教学计划内实践和教学计划外实践统一起来,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规定或建议采取一系列活动形式。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将社会实践形式分作教学计划内的实践如生产见习和公益劳动、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军事训练等形式和教学计划外的实践如社会调查和考察、科技文化服务、勤工助学、义务劳动、挂职锻炼及社会事务活动等形式,计划内的由教务部门落实,而计划外的由各院系和团、学组织落实。这样做的弊端如前所述易使后者这些有效提高创造力的实践活动得不到应有的肯定,不利于规范化管理。笔者认为,应统一作为计划内教学环节(各院系及团学组织等配合落实),同时以必修和选修作为区别。可以根据各年级特点,规定建议采取一系列活动形式,如一年级学生必修军事训练、生产见习,同时在社会考察与调查、勤工助学、义务劳动、社会事务性活动中任选一到两项。为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在具体活动方案的设计、选择中,应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题,提倡文理交叉、渗透,甚至跨校组合,这样可以避免“近亲繁殖”,有助于学生知识面的拓宽、交叉,容易产生想象和灵感,培养创造性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