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是怎样提出来的 “素质”一词,80年代初就开始广泛运用。1985年5月27日,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的第一句话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最后一句话是“把全民族的文化科学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决定》的开头和结尾都强调“全民族素质”,从此,报刊上经常出现“民族素质”、“人才素质”、“教师素质”、“干部素质”、“学生素质”等提法。但还没有出现“素质教育”这一概念。1993年2 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多次提到“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全民族素质”、“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也提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全面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但也没有出现“素质教育”这一概念。1994年7月3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同样没有出现“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据查,“素质教育”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文件,是1994年8月31 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25条,其中第9条是“增强适应时代发展, 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中央文件一向语言精炼、简洁,此句却长达40字,有点费解。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里所说的“素质教育”是指德育而言,不是后来说的“全面素质教育”,也不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素质教育”。具体指的是艰苦奋斗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艺术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教育。这些,显然都属德育范围。 那么,现在大力提倡的“素质教育”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呢?据权威人士分析,是“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提出来的(注:《柳斌答〈中国教育学刊〉记者问》,《中国教育学刊》1996年第3期。)。 这个说法时间跨度很大,不够具体。有些学校总结经验说他们是从1985年起就进行了“素质教育”,并已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果云云,这就把“素质教育”出现的时间提前了好多年,显然与事实不符。这一概念是怎么提出来的?是谁提出来的?是针对什么问题提出来的?据中央教科所一位同志透露,是北京市某中学一位校长在讨论《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一次会议上首先提出来的,是针对中小学“应试教育”的弊端提出来的,上级领导当即予以肯定,于是很快流传开来。我是相信这个说法的,因为《纲要》第7 条在谈到基础教育时有一段著名的论述:“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尽管这段话并没有说“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尽管“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与“素质教育”并不完全相等,但“转轨”之说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从此,“推进素质教育”,“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说法风靡全国。 “素质教育”的内涵是什么 《纲要》发表以后,“素质教育”的说法遍及全国。但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内涵是什么?这一概念应该怎样界定?长期以来,众说纷纭。有人统计,1996年上半年,素质教育已有9类15个定义。 “这9类定义,有的属于语词定义,有的属于哲学定义, 有的强调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有的同时强调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的强调公民素质,有的强调先天和后天相结合,有的把各种素质平列,有的试图划分素质层次。”(注:杨银付:《素质教育研究述评》,《中小学管理》1996年第10期。)时间又过去了两年,有人估计,“素质教育”的定义不下30种,翻了一番!在充分研究了素质教育9类15个定义之后, 有同志提出了一个认为既简洁又能涵盖素质教育本质特征的定义:“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注:杨银付:《素质教育研究述评》,《中小学管理》1996年第10期。)这个定义可说是博采了各家之长,颇有代表性。但这个定义提出两年来,从已发表的文章、讲话来看,似乎并未为广大读者所接受。原因大概是它既不简洁(有81个字),也未见得“能涵盖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主管教育的领导同志多次指出,素质教育是针对中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的弊端提出来的,其目的在于,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上述定义没有突出反映这一最本质的内容,因而并未明确回答“什么是素质教育”。 在“素质教育”的诸多定义和诠释中,以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的解释最为通俗易懂。他说:素质教育有三个要义。第一要义是面向全体学生,第二要义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第三要义是让学生主动发展。但“要义”并不等于“定义”,“三要义”实际上是《纲要》那段著名论述的重复,我们不妨对照比较一下。《纲要》说:“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不难看出,“三要义”实际上是这段话的简要概括。我曾经著文指出,“三要义”的解释,与其用在“素质教育”上,不如用于“全面发展教育”更为合适。因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内涵正是如此,而“素质教育”概念本身则很难说包含了这些“要义”。柳斌在另一篇文章中则明确指出,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他说: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注:柳斌:《关于素质教育问题的思考》,《人民教育》1995年第7、8期合刊。)这可看作是他给“素质教育”下的定义。“全面发展教育”是现行教育方针的核心内容。“素质教育”提出后,不少教育工作者询问“素质教育”与教育方针是什么关系,有些文章和讲话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各说一套,甚至互相矛盾,引起思想混乱。如果用早已存在的、家喻户晓的“全面发展教育”取代“素质教育”,这个问题就可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