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路线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很快,其主要标志是全国全日制高等学校由1977年的400 所发展至今天的1000多所,每年的招生人数由1977年的27万发展至今天的100多万, 在校生人数由1977年的60万人发展至今天的300多万人。 成人高等教育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招生人数从1980年的约20万人增加到1997年的100 万人,在校生人数从1980年的50万人增加到1997年的270万人。仅20 年的时间,高等学校的规模就扩大了许多倍,招生人数亦翻了几番,适龄青年受教育的比例大为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与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家、各级政府、私立机构将会举办更多的高等教育院校,为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们创造更多的条件和机会。 进入90年代以来,信息革命使全世界受益,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也使世界发生了这样的变化:一个人收入的多少不再取决于他所受教育的国度,而是取决于他所受教育的水平。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体能否通过接受高等教育而获得学位和各种证书,将成为取得高级职位的一项必要条件。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使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增多,这必然使我们考虑和关心起另一个问题来:在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符合接受高等教育条件的年轻人,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年轻人,是否都可以较为公平地分享到高等教育发展所带来的机会呢?这就是本文拟探讨的问题。 一 公平问题自古就受到重视。孔子言“不患寡而患不均”;经济学家以“所得分配”来阐述“公平”的概念,所得分配愈平均则社会愈公平。由此可见,公平问题就是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合理或不合理问题。随着20世纪60年代“教育经济学”的兴起,教育被认为是达到“均富”即“公平”的有效措施之一。学者们普遍认为:教育可以使受教育者获得知识、技能,并提高其生产力,进而增加其获取“所得”的能力,最后达到“所得重新分配”的结果。但是,如果教育的实施因受后天因素制约而不能使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的话,那么以教育作为达成“均富”的措施就难有实效。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应该实行怎样的公平原则呢? 目前较为流行的公平说法是“效率即公平”,即凡能促进效率发挥和提高的有关利益分配原则、制度、做法就是公平的,反之便是不公平的。考察历史,我们可以知道,不同形态的社会有不同的公平原则:原始社会以简单平等为公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所谓“天理”为公平,以不平等为公平;资本主义社会以机会平等为公平;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按需分配是以结果公平为公平的。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中间阶段,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且我国当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以,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应实行“机会公平为主,结果公平为辅”的原则。 将上述原则应用于高等教育,我们可以尝试着对现阶段高等教育的公平作以下的定义: (1)能力相同的青年,不论其性别、种族、地域, 皆有相等的接受非强迫性的高等教育的机会。 (2)社会各阶层的成员,不论其家庭背景、个人出身, 皆有相等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3)社会各阶层的青年,都有相等的进入高等学校深造的机会。 这个定义表明了人人具有相等的接受符合其能力发展的教育的机会。结合中国现阶段的社会形态,现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同样应实施以“机会公平为主,结果公平为辅”的原则。 二 近20年来,国家在制定有关高等教育方面的法规和实施改革时,对“机会公平为主”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基本上适应了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为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创造了大环境。这种公平性特别体现在排除“极左”干扰及消除政治歧视方面。近20年,我国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千千万万各行各业的人才,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与经济发展,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但是,亦请大家注意下述两个影响我国高等教育公平性的基本事实:一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全国30多个省市,在社会与经济发展上差别很大,从而在高等学校的兴办、招生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高等学校的兴办上,直辖市优于省辖市,大城市优于中小城市,城市优于农村,经济发达的省份优于边远省份,长江流域、沿海省份优于内陆省份;在招生录取分数线上,由于各省市招生人数多寡不一,进而导致各省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相差较大。二是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建立使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这就使人们的经济状况有了很大的差异。经济丰硕的个人或有权力的人物,想方设法交钱让其子女进入重点中学、名牌中学。由于获得了较好的教育,因而夺得了进入大学深造的先机。若仅以机会公平为原则,那么由于经济状况和家庭背景的不同,农村和经济状况较差的考生在竞争开始时就处于与其他考生极不平等的位置。这说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亦成为影响高等教育发展和公平的主要问题之一。显然,经济发达地区拥有较多的资源,教育无论在质或量方面都会比经济欠发达地区好。由于教育是一种社会资源,虽然接受教育者在先天上有差异,但在后天上则不可有不同的安排。事实上,教育的公平性往往是受后天影响的。 我国近几年出台的一些政策法规或改革措施,更多地关注了机会公平,而较少关注或忽略了结果公平,以至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存在着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