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特征,将高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示范区,是一个崇高的历史使命,同时它也赋予大学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广泛的社会意义。面对这样十分紧迫的现实任务,大学领导者任重而道远。 一、大学的价值与大学领导者的人格价值 对大学价值的判断,是几个世纪来争论不休的问题,自从开始有大学教育以来,大学的形象就以传授和创造知识的角色展示于世人面前。理性主义哲学认为,高等教育存在的目的在于人对知识和真理的追求,大学是独立于经济和政治之外的“象牙塔”。然而随着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兴起和建立,功利主义流行于世,工具主义哲学又认为高等教育存在的目的在于社会的需求,知识不过是满足和解决社会需求的一种工具。回顾我国传统意义上对大学价值的认识,比较形象而贴切的思想可以上溯到明代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开设于江苏无锡的东林书院的掌门人顾宪成书写的一幅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上联反映了书院教育对知识与真理追求的专心,下联则揭示出文化对政治、经济等天下大事的入世参与精神。书院教育是我国历史上的一种高等教育独有形式,当然不可与现代大学同日而语,但作为一种大学教育的雏形,应当是我国高等教育历史追寻的源流之一。 社会主义大学的价值基础,在于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理想,符合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的四有新人,并使之成为现代知识的有效载体,为社会的发展服务。因此社会主义大学存在的价值,我国学者把它归纳为具有五个方面的基本意义:(1)探求真理, 即掌握对真理的认识去改造客观世界;(2)创造知识,即工具性的功能;(3)文化选择与整合,通过对多元文化的选择与整合,创造和保留优秀文化;(4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直接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5 )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这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任务。(注:喻岳青:高等学校面临的压力和选择,《高等教育研究》,1996年第5期)也就是说, 社会主义大学价值的根本所在,就是关注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大学不仅培养学生成为专业人才,同时还造就其道德人格。所谓道德人格,就是具体个人的人格的道德规定性。道德人格作为人格在道德上的规定性,它所概括的是人的道德品质方面的特质。而这特质的内在结构,是人格主体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习惯的有机结合。(注:王小锡、郭广银:《伦理学通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第290—291页)大学价值受到社会特别敬仰之处,就在于向社会展示了这种道德人格的造就能力。因此社会及其成员从来都是把大学视为遵循最高准则的典范。正是大学具有这样一种道德中心表率的地位,以及它的成员所组成的具有独立的道德人格、严肃追求科学真理的群体形象,所以大学除了为社会培养富有正义感、道德感、责任感的学生以改善社会成员的基本构成,提高公民素质外,还应当成为社会行为的批评者、校正者,以及价值标准的制订者和率先垂范者,为道德秩序的建立和社会行为的规范起到其它组织和个人不能替代的作用。(注:眭依凡:改造社会:未来大学新职能,《上海高教研究》,1995年第3期)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 大学道德价值的不可替代性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显得越加重要。江泽民同志在交通大学校庆时的讲话中强调:大学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师生,坚持倡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引导师生自觉地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务必使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和党的优良传统、树立爱国奉献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掌握现代化建设本领,成为所有大学校园的主旋律。”江泽民同志的观点对当前高校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落实是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和强烈的现实性的。 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思想道德建设,重点是学生,关键则是干部和教师,尤其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其自身的素质,特别是处于核心和灵魂的人格价值如何,将直接影响着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好坏。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是统一的人生价值中密切联系的两个方面。按照价值理论,把个人所具有的知识才能、意志力量和道德力量叫做人格价值;把个人的劳动、创造和贡献叫做社会价值。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抽象的肉体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是社会关系的规定,有一定的关系就有一定的要求,有一定的要求就有一定的责任,尽自己应尽的责任,就是对社会的贡献。贡献体现着外在的社会价值,责任体现着内在的人格价值。由责任所体现的人格价值,就是人被称其为人的本质规定所具有的崇高和尊严。(注:王小锡、郭广银:《伦理学通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 第289页)大学所倡导的是一种指示着社会共同道德原则的观念和理想,在大学所要求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基本原则中,处处体现出具有社会普遍性推广的意义,因而,大学领导者的人格价值必然将在其间发挥公共性的示范教育作用。并且由于教育工作的职业行为本身具有公共性,因而领导者的人格价值必然更为凸现。其外在的行为活动都会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中展现,不但要面对全体受教育者,而且要面对为人之师的教师以及社会公众的审视和检验,所以大学领导者的人格价值,处处包含着对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念和大学所固守的价值标准的示范教育意义,领导者的人格价值无论是对大学师生还是对社会公众而言,都是一种高层次的、具有示范性的道德样板。“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大学领导者的人格价值,本身就体现为一种真理的昭示、道德的力量、意志和智慧的闪光,这就是人师之道、育人之德。 二、大学领导者的理想人格 理想人格是一定的道德所向往和追求的个体的完美人格,它是一定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概括和结晶,(注:魏道履:《伦理学》,鹭江出版社,1988年版,第309页)是道德的完美典型, 因而也是人们行为的最高标准。理想人格作为完美人格的高尚品德,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具有健全的道德人格,对道德上的选择和社会理想的追求抱有向上、严肃与执著的信念,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己,这就是许多道德上突出的理想人物自觉地为实现理想人格而奋斗的人生历程。理想人格体现着一定社会和阶级对于个人的全面期望和要求,因而对社会,尤其是青年大学生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大学生一般也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理想人格的完美品德,视为自己的内在需求和道德价值的目标,并直接地加以模仿和追求。所以对于大学领导者来说,应该非常重视理想人格的研究与实践。对于大学领导者理想人格的表述,可以从这样两个方面来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