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校纪、校规方面的纪律教育和处分是其工作的主要内容。这种方式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为培养大批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受到了挑战,效率明显下降。针对新形势下高等院校的特点和青年大学生的实际现状,笔者认为,在发挥原有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作用的条件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在校学生个体之间、个体与法人之间的行为、利益关系,减少行政纪律处分的适用范围,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是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1.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确立为我国新时期党和国家重要的治国方针。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的建立,不仅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全体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高校大学生是社会知识群体中的一部分,他们的行为对社会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影响作用。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有利于新时期依法治国方针的实施。 2.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作,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这是完备的市场经济体系形成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同样它也必然要求整个社会生活步入法制化的轨道。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也不能例外。 3.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高校内部改革的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进程日趋加快。这既有利于高校集中精力抓好培育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等工作,同时也为发展社会第三产业、提高就业机会创造条件。社会化的后勤系统仅仅具有物业管理的服务职能。实行开放式的管理,要使我们大学生既能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管理,又要实现高校教育培养目标,实现学校管理与社会管理的接轨,就必须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 4.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也是师生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制定了一大批法律法规,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在高校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都可以找到法律、法规所适用的调整内容和范围。高校大学生一般年龄都在18周岁以上,均具有民事和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有利于广大学生养成知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又能使学生明确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权利、职责等。这些对推进全社会法制化进程有着积极作用。 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改变当前高校现状的迫切需要 1.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十年来,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人们的经济、政治生活都发生了变化,受市场经济的某些负面影响,社会上一些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在高校大学生中也有所反映,一些学生不满足于理性,崇尚现实,讲究实惠,使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明显下降,而大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却没有减少。大学生的行为越来越成人化、社会化,高校也不再是过去那种理想的世外桃园,而显得越来越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单单依靠思想政治工作,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逐步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才可能走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困境。 2.“三五”普法已进行多年,大学生的法制课程也进了课堂,然而一些学生用分离,重学轻用,以致法制意识淡薄,更谈不上用法律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他们总感到自己是天之骄子,高人一等,法律也应对他们网开一面。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执法部门出于对大学生前途的考虑,在处理问题时总是就低不就高,从轻不从重。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在校园生活中,一些同学更是无所顾忌,随心所欲,想干啥就干啥,违纪行为越来越严重,破坏公物、胁迫他人、敲诈行窃、持械斗殴等等。这些完全可以从《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文中找到处理的依据,然在实际处理中总是按校规来处理。而大学生们总认为校内的制度是有弹性的,即使处理了,他们也只认为是违纪,而不认为是违法。混淆了法律和纪律的概念,影响了法律的尊严。 3.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已出现一些大学生对处理矛盾纠纷,不愿意通过校内调解和处理的事例。这说明我们也有一些法制意识较强的同学,能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这是一种可喜的现象。我院某系曾发生两位同学因纠纷而致使其中一位手指受伤影响某些功能的事件。事发后,受伤的同学不愿意接受学院的调解和处理,而是采取了找法医鉴定,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进行了裁定,使受伤同学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校方较为超脱,调解过程及处理结果又极具严肃性和强制性,远比由校内调解处理的效果好得多。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也使当事人双方接受了较好的法制教育,对其他学生也有影响和震动。 4.在现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诸如学生的不辞而别、某种要求达不到后予以威胁、违纪后出走等事件,都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麻烦。一些不太理解的学生家长还往往把责任推给校方,甚至进行无理纠缠,严重干扰和影响了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增加了正常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有利于明确个人行为的法律责任。这无疑是解决此类问题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