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高等教育的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大发展。半个世纪以来,经过多次反复和曲折,已经建立起来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1949年新中国刚成立时,全国只有205 所高等院校,在校生只有12万人(《中国高等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页)。而49年后的1998年,全国有普通高校1020 所(其中民办20所),成人高校1107所。全国共有大学在校生608万人,其中, 研究生18万人,普通高校本专科生317万人,成人高校本专科生273万人(《中国教育报》1998年2月11日第1版)。这个数字表明,在49年间,大学在校生人数增加了49.7倍,这样的高速度,在全世界也是罕见的。此外,在中国还有500万人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平均每年有30 多万人获得本、专科考试合格的毕业文凭。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形式结构、水平结构和科类结构经过多次调整已经日趋合理化。 在形式结构方面,中国的高等院校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多种多样的办学形式。最主要的为下列6种: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及其夜校部、函授部; ②独立的函授大学(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学院); ③管理干部学院; ④职工、农民大学(学院); ⑤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 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 中国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包括以下4类: ①大学(称为大学者要满足下列条件) A.以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为主要任务; B.在文科(包括文学、史学、哲学、艺术)、政法、财经、师范(包括体育)、理科、工科、农科、医科等8个科类中,开展了3个以上科类的教育教学工作; C.具备优良的教育、研究力量,达到优良的教育、研究水平; D.全日制的在校生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 ②学院(独立的学院要满足以下条件) A.以培养本科生及少量研究生为主要任务; B.开展8个科类中的1个以上科类的教育教学工作; C.全日制的在校生人数要达到3000人以上。 ③高等专科学校 A.以培养专科生为主要任务; B.开展8个科类中的1个以上科类的教育教学工作; C.全日制的在校生要达到2000人以上。 ④高等职业学校 A.以培养本科或专科的职业技术人才为主要任务; B.开展8个科类中的1个以上科类的教育教学工作; C.全日制的在校生人数要达到2000人以上。 在水平结构方面,中国高等教育的专科教育包括二、三年制的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科教育包括四、五年制的大学和独立学院;研究生教育包括二、三年制的硕士课程和二、三年制的博士课程。 据1996年的统计,中国的大学及独立学院有610所(占总数的58.8%),高等专科学校有350所(占总数的33.8%), 高等职业学校有77所(占总数的7.4%),共计1038所(《中国教育报》1996年5月16日第3版)。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除了大学、学院以外,还在国家及省、市、自治区所属的科研机构中进行。据1993年的统计,共有402 所高等院校和320所科研机构开展研究生教育,硕士生人数为8.8万人,博士生人数为1.7万人。 中国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本科院校与专科院校的情形是大不相同的。表1和表2,是根据《中国教育报》1996年5月15—16 日公布的资料统计而成的。从表1可以看到,在610所本科院校中,理工科院校最多,占总数的32.8%;其次是医药科院校占16.9%;第三位是师范院校占12.1%;第四位是综合大学占10.8%。 表1.本科院校的科类结构及分布(1996年) 地区 综 理 农 林 医 师 语 财 政 体 艺 民 职 总 合 工 牧 业 药 范 言 经 法 育 术 族 业 计 北京3 19 2 1 5 3 3 6 7 1 9 1 60 天津1 6 1 2 2 1 2 1 2 18 河北1 7 1 4 2 2 1 1 19 山西1 4 1 3 2 2 13 内蒙1 2 2 1 3 2 1 12 辽宁3 16 1 6 4 1 1 1 1 2 36 吉林3 8 1 1 3 6 1 1 1 25 黑龙江 3 7 2 1 4 2 1 1 21 上海3 11 1 3 2 1 2 1 1 2 27 江苏6 15 1 1 8 4 2 1 1 39 浙江4 5 1 1 3 4 2 1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