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纪即将到来之际,党的十五大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任,摆在了各级党和政府的面前。文化市场作为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实现“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是我们必须加强研究并做出回答的问题。文化市场管理人员更应对我区文化市场的现状及发展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文化娱乐业发展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1998年全宁夏文化市场统计,我区现有各类文化经营点近4000家,主营收入1.08亿元,主营利润4,613万元,税金1,370万元,从业人员3万余人,其中文化娱乐业占了总数的80%。由此可见, 我区的文化娱乐业已形成相当规模,文化娱乐场所已成为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消费的重要场所,文化娱乐业已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第三产业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加就业人口、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目前我区文化娱乐业总体上正处于一个滑坡状态,一方面经济效益在滑坡,70—80%的歌舞厅经营情况都不好,大约有20—30%的歌舞厅已经没法经营下去;另一方面,社会效益也在滑坡,由于经营行为和消费行为出现了一些偏差,歌舞厅的文化含量、文化品位建设趋于淡化,歌舞厅的公众舆论和公众形象不是很好。歌舞厅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局面,问题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总量过多,布局结构失衡,远远超出了消费市场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998年底,全区有歌舞娱乐场所1300余家,且多集中在城市和城乡结合部,这对于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宁夏来说,远远大于消费需求。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在审批层面上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市场的主管地位没有真正确立,协管部门过分扩大自己的权力,越位越权,这使得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市场难以进行全面有效的宏观调控。审批程序错位,审批关口难以把住,先办了特种行业许可证,甚至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再办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之娱乐业一直没有制定发展规划,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立项审批制度,往往是经营者投资装潢完成后,再办审批手续,很容易形成被动的局面和无序状态。在银川地区特别是城区有80%以上属此现象。在管理层面上,我们对歌舞娱乐业的发展缺乏相应的引导和政策。文化市场发展的法规服务和产业信息、市场导向服务滞后,对文化市场发展的态势调查研究不够,指导协调不够,加之经营者的盲目性很强,只知道开歌厅很赚钱,却不了解本地消费市场。歌舞厅的发展基本上是一种数量增长性,而不是质量效益性。 第二,经营项目雷同,门类单一,缺少特色。歌舞厅作为一个文化娱乐场所要有自己的经营特色、品位特色、服务特色。而我区目前娱乐业的状况,只是规模外延上的不同,在内涵、品位建设上没有什么新特色,基本上是面貌趋同,品种单调。特别是小歌厅更为严重,散、滥、小、差现象比较普遍,与市场经济和时代发展相匹配的现代管理制度以及市场运作规范尚未建立起来。 第三,消费行为发生扭曲,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发生了偏差。文化娱乐场所应该是健康、高雅、大众的娱乐场所,人们在这里应该得到轻松、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服务和消费。但是近年来,伴随着陪侍小姐的普遍出现,使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发生了价值上的扭曲,兴奋点从过去唱歌、跳舞、欣赏节目转移到陪侍小姐身上。消费者的文化品位意识淡化甚至丧失,形成了“歌厅养小姐,小姐养歌厅”、“没有小姐,就没有生意”的怪圈和误区,行业整体形象相对欠佳。90年代中期兴起的以“KTV 包房”为代表的文化娱乐场所和城乡结合部一哄而上的小歌厅,如过去银川地区的宁园附近、现在惠农安乐桥市场、银新北路、中卫市场、固原开发区等集中连片的小歌厅,绝大部分档次、规模、标准低下,大多靠色情陪侍招徕顾客。这些场所的出现使过去一些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大中型歌舞厅受到严重的冲击,效益明显下滑,经营行为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偏差,形成了一种错误的经营导向。所有的歌厅都有一批陪侍小姐这种局面,使各歌舞厅在经营方针、方向、方式上进入了一种误区。 第四,对歌厅的收费项目五花八门,经营者叫苦不迭。一些部门将歌舞厅当成一块肥肉,或巧立名目收费,或严重超规定、超标准收费,收费项目五花八门,有十余项之多。经营者哪家都不敢惹,只好把矛盾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宰客”现象时有发生,致命消费群体逐渐萎缩,成为歌舞厅经营滑坡的原因之一。 第五,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消费群体发生变化。在文化娱乐市场的消费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公款和“大款”消费,随着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对企业经济管理的加强,集体和个体私营业主的资金紧张,这些消费者数量逐渐减少,使娱乐场所失去了较多顾客。另外,一些新兴娱乐项目如保龄球、模拟高尔夫等也吸引了大量顾客。 第六,管理法规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缺乏《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配套的单项法规。这些带根本性的问题不解决,必然导致管理滞后,这已成为当前文化市场管理存在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原因。我区大部分市县尽管都成立了稽查队,但还有个别市县没有成立管理机构。即使成立了稽查队,要么人员少,要么是兼职人员多,办公条件、尤其是交通、通讯和防卫手段不足、没有统一着装,使管理工作很难到位而处于被动应付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