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是“人们由于亲属和别方面的相互关系,以及由于身份、职业等而得来的名称。”(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称谓是人类文明社会特有的事物,不仅仅纯粹是语言现象,它同人的行为、社会心理、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宗教信仰等关系非常密切。所有的称谓都按照每个民族各自的语言文化习惯客观地排列着,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反映出各民族或社会的不同的文化观念、行为、风俗、制度和社会心理。本文拟对中西方不同的称谓系统进行比较,从而揭示中西方在社会制度、宗法观念、宗教信仰以及家庭结构和观念上的异同。 一、称谓与社会制度 中国是文明古国,素来以“礼义之邦”著称于世。汉语的称谓行为与其他任何西方民族文化相比是最为丰富而独特的,其复杂性往往使西方人不知所云,而且也使现代中国青年感到无所适从。 汉语的称谓系统是在汉族社会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中国人向来重视辈份尊卑。汉语称谓中不仅有“长幼尊卑贵贱”之分,还要“内外有别”。因此,中国人在交际中,大量使用尊称和谦称。凡称呼对方,尤其是称呼长辈或上司时,多使用尊称。如称呼帝王有“圣上”、“皇上”、“万岁”、“国君”、“帝王”等,对地方官有“老父台”、“父母官”、“大老爷”、“明府”、“府公”等尊称,平辈之间有时也广泛使用尊称,如“尊夫人”、“尊兄”、“令母”、“令堂”、“令孙”等。谦称主要用于称呼自己,如“孤”、“寡人”是“朕”的谦称,“鄙人”是“我”的谦称。其它如“臣下”、“愚见”、“学生”、“晚生”等都是自谦之词。 西方语言的称谓系统虽有一定的尊称,但与汉语相比,相对较少。当然由于英国社会在历史传统上阶级等第十分严格,因而尊称较美国多。较常见的尊称有king(国王),Queen (王后)、 Prince (王子)Princess(公主)、Duke(公爵)、Duchess( 女公爵或公爵夫人)、 Earl(伯爵)、Viscount(子爵)、Baron(男爵)等, 这些称谓都用于子贵族。 其它表示尊称的词有Your Majesty (陛下), YourHighness(殿下),Your Excellency(阁下),Lord(阁下), Lady(夫人),Sir(先生)等。而美国人的尊称系列简单明了。 称谓中没有贵族名号,一般人使用Mr.(先生),Mrs.(太太),Miss (小姐)即可,有职衔者在Mr.后加上职衔就行,如Mr.President(总统先生)。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语言的称谓系统并没有与汉语称谓系统相对应的谦称制度。谦称制度是汉语称谓系统特有的现象。各种各样的尊称与谦称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广泛使用说明了中国社会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是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即本质上是一个等级社会,这样的社会以维护上尊下卑的秩序为根本,首先是君臣父子兄弟男女有别,之后是以下敬上,以卑敬尊。这样才能达到天下“和合”(注:田惠刚:《中西人际称谓系统》,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年4月。)。 而另一方面,西方社会的格局和人际关系与中国传统的社会格局截然相反。由于西方人很早就摆脱了氏族社会的血缘纽带,取而代之的是以财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契约制的城邦组织,因此社会组织结构不象中国那样等级森严,而是倾向于平等的格局。早在1640年,英国就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1649年1月,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断头台。 1688年,资产阶级、新贵族与部分封建土地所有者联合发动了政变,推翻了斯图亚特复辟王朝,建立了土地贵族和大资产阶级联盟的君主立宪政权。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诞生。而在当时的中国,还处于清康熙帝的封建专制统治之下。中国历时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才趋于结束。而在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一直奉行民主、平等的联邦制的政体。这些不同的社会制度表现在称谓上,就有了如下特征:中国古代称谓纷繁复杂,序列分明;英国称谓中虽有不少贵族名号,从总体上说正趋于平等;而在美国,称谓更是简单、明了。 二、称谓与宗法观念 中国社会是一个以氏族血缘关系的宗法社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因此它是一个以群体为主要取向的社会。这种封建的宗法社会,在民族心理上就造成了两个特点:一是对血缘关系的高度重视,二是对等级差异的强调。由于重视血缘关系,在汉语交际中特别讲究亲属称谓的使用,以表示血缘或亲属关系(kinship )的名词作为一种重要的称呼手段可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由于古代宗法制度的影响,汉语亲属称谓中特别重视长幼辈份的严格区分,英美人则不然。 重视长幼的宗法观念移用到社会的交际关系,就变为等级观念。因此汉语称谓中就有大量的敬称和谦称,这也是我国古代宗法制度所打下的深刻烙印。 中国文化心理的又一明显特点是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强调人的社会性,强调社会、群体对个人的约束,不突出个人和个性,而强调群体的作用,这也是与封建社会的宗法关系相连的。由于强调个人对社会的服从,个人服从团体的利益,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或团体利益相矛盾时,往往要放弃个人利益。因此象“以校为家”,“以厂为家”的口号并不鲜见。在这一点上,日本与中国有许多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