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作为一种前所未有的科技举措,极大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消费方式和竞争对抗方式。其对文化的影响也更加深远。 产生于不同地域、民族、背景中的各种文化圈,由于地域、交通、传媒等多方限制,一般只能在其产生的环境中生长繁衍,即使在同一国家的同一地区,也会有千姿百态的文化内容、种类和形式,所谓“十里不同俗”就是这个意思。因缺少外部动力,这种文化的更新嬗变也必然会产生惰性,某些民间艺术品的衰落,就是很好的例证。网络覆盖面之广,为全球不同形态、模式的文化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网络的发展,将加速各种文化的相互吸收、融合,使各种文化在广泛传播中得到发展。网络的交流,会重新调动起发展、创新的潜能。 网络的发展,将形成各种文化的共享,极大地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尽可能多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如今,利用网络欣赏全世界的优秀文化艺术节目,使全球的艺术资源共享,正在成为事实。足不出户就可以游遍世界一流的图书馆、展览馆、歌剧院。网络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网民大受其益。1996年网上书店亚马逊公司通过互联网向100多个国家的18万名顾客售出了价值1600万美元的书籍, 为此克林顿在1999年财政年度中拨出巨款,要把美国所有的文化财富都搬上互联网。21世纪人们的消费注意力将从物质需求转移到精神需求,未来的经济学将让位于文化学、心理学。人类对文化的需求将增加,网络的发展为不断满足这种需求提供了手段和途径。 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发展对文化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非英语国家的文化受体而言,已经面临着“殖民文化”的“侵略”。如今在互联网络上,英语内容约占90%,法语占5%, 其他世界上众多的不同语系只占5%, 这意味着如法国总统希拉克所说的那样:“当今世界正面临着单一文化的威胁”,这是一种“新形式的殖民主义”,尤其是对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它们只能成为被迫接受信息的群体,其唯一的选择是无奈地面对发达国家的文化“侵略”。问题是,发达国家通过网络向受众连续不断地传递文化信息,将其意识形态、价值理念强加于人,不可抗拒地影响受众对其的感受和价值判断。久而久之对同一文化理念的传递、接受,会使受众产生亲近感,信任感,最后认同、依赖,与此同时对自己民族的自尊心、自豪感产生动摇。这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是危险的,将松动其存在的根基。因此,1996年5月在南非召开的“信息社会与发展”大会上,法国、加拿大、日本等国代表都强调,要保持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保持全世界各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 不良文化通过网络更易传播。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不良文化的认定尺度存有差异,有些对这种文化的传播还有各种制度的保证,淫秽、色情、暴力等丑恶内容由此进入了网络。网络作为一种新兴媒体,必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娱乐休闲方式,游艺项目必将得到少年儿童的青睐,不良文化对少年儿童的影响显而易见。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曾对国际互联网中的黄色服务作了一次较为详细的跟踪调查,统计出网中共有儿童色情图像450620个,在半年时间里,仅在美国就有6432297人次调看。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国家对此持有不可理解的宽容。在瑞典和匈牙利,拥有任何儿童色情资料都是完全合法的;在比利时,出版儿童色情书籍,最多只判一年刑;在德国,一套利用网络儿童图片制作的少女被轮奸的色情片被炒到8000美元一套。可见,色情的来源不断,就难免互联网横遭污染,使网民受到心灵的伤害。 抵制不良文化、信息垃圾的渗透和入侵,在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强调创新和发展,是网络时代给我们提出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