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化产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机遇,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制约因素,概括而言,它有以下八个方面。 观念上,文化的产业属性和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需进一步确认。目前,从社会观念看,文化作为一种产业还未扎根,造成文化产业内涵界定的众说纷纭和统计上的模糊。其实,从国内外情况看,文化产业应能成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增长点。在美国,广电、娱乐、报刊杂志年总收入达1000亿美元以上,电影成为第四大出口支柱产业。在国内,北京市政府预计花费5年时间使首都文化产业产值超过工业; 深圳开办的“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投资2亿元,至今收入已达30亿元。 经济学家们纷纷看好文化产业,称之为“中国最后一块市场处女地”、中国新一轮经济的增长点。 体制上,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出多头、各自为战。现行文化管理体制虽历经改革,但从发展产业角度看,还存在着两方面的不适应:一是政府过多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既挫伤了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又导致了经营者的依赖心理,经营主体难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二是文化各部门普遍存在着条块、部门、行业和区域分割,既难以形成合力,又使经营单位在工作中无所适从。如电影业,从产业角度看,生产、供应、放映应一体化经营,但目前三者之间彼此割裂,电影院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经营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经营主动权,不能根据消费者需要来安排影片,只能根据中介性机构——放映公司指令性的影片看片吃饭,结果影院门庭冷落,电影市场逐步萎缩。 机制上,尚未具备产业发展所需的运行特征。目前,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的主体大多脱胎于传统的文化事业单位,其中大多数在运行机制上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在分配上,普遍存在“平均主义”;在人事制度上,没有形成流动机制和淘汰机制,冗员过多,职工文化程度偏低;在经营投资上,有的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投资决策上主观臆断,一哄而上,而有的则相反,缺乏应有的决策权和经营主动权;在思想观念上,职工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淡薄,缺乏危机感。而不少社会办的企业,由于经营者不是将文化作为产业来发展,急功近利,杀鸡取卵,内部管理更是弊病百出。 人才上,缺乏熟谙市场经济与文化经营两门学科的经营者。据笔者对某地区的调查,目前,文化经营者绝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且知识面狭窄,年龄结构不合理,后备人才缺乏。另外,知识更新不够,对现代企业管理、资产经营知识掌握较少,在实际工作中仍习惯以传统的文化管理手段经营。而文化产业是一项规律十分特殊的行业,投资者和经营者自身素质十分重要,文化经营者的品格、经营理念以及经营方式都能产生效益。目前,不少经营者在不了解行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盲目投资,导致大量资金浪费。 职能上,界定不清。由于现有国办文化经营单位大多数采取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使其既有事业单位属性,又有企业运营特征。而有关主管部门,从社会效益出发,往往要求这些单位完成公益任务,而一旦这些单位出现收不抵支、经营亏损时,又放手不管,认为是企业化运作,即使投入也十分有限。如电影院,由于近年来被安排放映一些“社会效益”为主的影片,结果经济效益大幅度下滑,但主管部门对其投入却十分微薄。 需求上,仍需进一步启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据统计,199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为374.95元,是1981年的8.5倍。但目前, 文化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上海为8%)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33%, 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文化消费需求相对不足,文化市场需求呈现出萎缩的状态。 政策上,缺乏配套和规范。由于文化产业是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目前,社会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文化产业支持和配套政策,与产业政策配套的保障体系也有待建立。同时,在市场运作上,有关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退出的规则尚未规范,使得一些产业主体难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竞争,挫伤了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另外,政府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还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少文化经营领域存在重复建设、一哄而上的现象。 基础上,文化产业还很薄弱。文化产业尽管在发达国家十分发达,但在我国还是刚刚起步,许多方面尚在探索之中,市场化程度低,产业规模还很小。尽管近年来组建了一些文化产业集团,但在技术含量、经营结构、产业布局、制度创新、管理水平、运行质量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抗风险、抗竞争能力比较弱,对市场的适应能力还亟须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