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外延和内涵都非常丰富的概念。在西方关于“文化”的众多定义中,19世纪最有影响的是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1871)中提出来的著名的“文化定义”。泰勒认为:“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它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注:《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泰勒在文化研究方面,第一次从整体性上来界定文化,他对“文化”的解释就是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人类生活发生关系的能力、习惯等的综合体。 泰勒以后,美国出现了两位文化学家:克鲁伯与怀特。克鲁伯认为,由人类学家发现的“文化”这个概念,其影响之大堪与哥白尼的“日心说”媲美。他与同事克拉克洪一起编撰了《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性回顾》一书。在这部著作中,他们把当时所见的欧美文献中约160 个由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精神病学家及其他学者所下的文化定义收集起来,判断它们的侧重点,并依次细分为六大类:A.列举描述性的;B.历史性的;C.规范性的;D.心理性的;E.结构性的;F.遗传性的。在全面地研究了这些定义后,他们给文化下了一个定义:“文化是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及传授、并构成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包括传统(即由历史衍生及选择而成)观念,其中观念尤为重要;文化体系虽可被认为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同时也可认为是限制人类作进一步活动的因素。” 这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定义,是继泰勒之后最受重视的文化概念界说。分析这个定义,可以找出其中包含的五个元素:A.文化是行为模式;B.行为模式(不论外现还是内含的)通过符号传递、由后天习得;C.行为模式通过人工制品而具体化;D.由历史上获得并经过选择的价值体系是文化的核心;E.文化既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又限制人类的活动。 中西文化差异是很大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语言符号。语言符号是我们见到的最直接、最丰富的文化载体。按照工具论的观点,它是表情达意、创造文化产品的工具和手段,因而也是过去心智创造的文化载体。中西方语言形式的差别是很大的。西方语言为形态语,它以形统意,用严密的形态变化来表现语法范畴和语义信息;而汉语为非形态语,它以意统形,通过语言环境和语言的内在的相互关系,来表现句子的词法、句法和语义信息。汉语组织以达意为主,追求语句各意群、成分的内在关系的连结与对应,不滞于形而以意统形,这同中国戏曲的“实景清而空景现”,中国绘画的“遗形似而尚骨气”,中国辞章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西方语言为表音语言,它的语词有着明显的重建性,词序、语式是不断变化的,汉语的意义却是偏于累积性。汉语的表意语言或形象语言使汉语有着更大的稳固性或不变性,它的词序和语式也具有很强的稳固性。西方语言以轻重音、长短音作为区别词的语音形式,汉语则以声调作为区别词的语音形式。声调变化不仅具有语义功能,更有语法形态上的功能,所以张世禄先生在谈到诗歌格律时指出:“中国诗歌当中,依据沈约以来所定四声的系统来协调平仄的,不能以现代西洋的诗歌上支配轻重音的情形来相比。因为依据它们语言里各个语词所具有轻重音的变化,以支配成为轻重律,和这种由单音缀的字体上声调的区别以构成长短律,两者在实质的意义上不能混为一谈。凡是诗歌皆须具有‘和’的条件,皆须在字句之间,使抑扬相间,成为和谐的节奏;不过以何种语音的成素来应用支配,使具有这种条件,那就要看实际各种语言之特性,语言的特性不同,则所构成诗歌的音律,也各异其实质。”(注:《张世禄语言学论文集》,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每一种语言本身都是一种集体的表达艺术,其中隐藏着一些审美因素——语音的、节奏的、象征的、形态的——是不能和任何别的语言全部共有的。”(注:萨丕尔:《语言论》,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思维方式。注重思辩理性,是西方的一贯传统。在西方哲人看来,只有思辩理性的东西才是最真实、最完善、最美好的,因此,从古希腊时代起,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们都把抽象的逻辑思维方式作为认识和把握事物真理的最基本的手段,并把“分析学”或“逻辑学”视为一切科学的工具。 从古希腊时期起,西方人就非常注重实证与分析。到了文艺复兴时期,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这种实证和分析的思想方法更加发展,逻辑思维和实证分析便成为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与讲究分析、注重普遍、偏于抽象的思维方式不同,中国思维更着重于特殊、具体的直观领悟中去把握真理。”(注:《中国古代思想史》,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即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直观的。直观的思维方式不是通过归纳推理,演绎推导,而是基于有限的事实,凭借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联系作出洞察、识别、理解和整体判断的思维过程,它带有非同一般的逻辑性质。与直观的思维方式相联系,中国人认识世界的方式是“体知”而不是“认知”。老子首创“体道”说。所谓“体道”,就是以心灵体验的方式去把握宇宙的根本之道。庄子认为只有经过“心斋”、“坐忘”、“表我”、“虚己”等形式的内心深刻体验,才能最终体悟道的本源,这是对以体验的方式去把握道的主体之心灵作了更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儒家虽然也强调以心灵去体悟外物,但其理论侧重点有所不同。如果说道家所讲的“心斋”、“坐忘”等彪炳的是以一种超凡脱俗的心灵驰鹜去寻求与“道”的契合,那么儒家强调的则是以一种充溢伦理精神的道德体验来达到对客观外物的认同。孔子所说的“吾日三省吾身”、“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见其过而内自论”(注:《论语》。)的修身经验,孟子所提出的“反身而诚”(注:《孟子》。),等等,都清楚地表明,儒家是把认识的对象作为人类自我意识外化的伦理情感的整体来体验,并从中寻求对主体伦理、价值规范的印证,从而最终以“反求诸己”的内倾性和伦理反思获得对外在事物的把握。直观领悟的思维方式在对事物的研究方法上,具有整体性的特点。 道德观。中西方的道德本位是迥然不同的。 西方强调个体本位,而中国人提倡群体本位。中西方道德本位的不同,使中西方的伦理体系和道德规范具有了不同的特点:西方重契约,中国重人伦;西方重理智,中国重人情;西方伦理重于竞争,中国则偏重于中庸、和谐;西方的伦理道德是以人性恶为出发点,强调个体的道德教育,中国儒家是从人性善的观点出发,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