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巴解组织为建立巴勒斯坦国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其斗争策略变化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立通过武装斗争将以色列“赶入地中海”的目标。1948年的第一次中东战争使近百万巴勒斯坦人流离失所,沦为难民。自此,巴勒斯坦人走上了争取民族独立的漫长征途。1954年,时任巴勒斯坦学生联合会主席的阿拉法特在开罗美国大学第一次公开宣布将建立独立的巴国。1956年苏伊士运河战争后,阿拉法特感到在大国强权政治的操纵下,枪声比空洞的口号更响亮。于是经多年的准备,“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1964年5月成立,打响了反对以色列的第一枪。1969年9月,第六届巴全国委员会会议明确提出通过武装斗争解放整个巴勒斯坦的最终目标。 第二阶段,由武装斗争转向政治解决。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中东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埃及与以色列签署《戴维营协议》以及1982年9月在摩洛哥非斯召开的第十二届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通过承认以色列的和平方案,使阿以争端由全面对抗转向和平解决。巴解武装力量因1982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及内部的严重分歧,被迫撤出了在黎的最后一个阵地,分散到突尼斯等阿拉伯国家。形势的变化使巴解认识到,仅靠武装斗争已不能实现建国目标,于是在斗争策略上进行了调整。首先,阿拉法特决定脱离抵制埃以媾和的“拒绝阵线”,并率先与埃及修好。其次,他摒弃了少数反对派的单纯军事路线,与埃及、约旦合作,在不放弃武装斗争的同时,谋求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巴以争端。用阿拉法特的话说就是“一手拿着来福枪,一手拿着橄榄枝”。1988年11月,巴全国委员会宣布接受1947年联大通过的分治决议,承认以色列的存在,主张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 第三阶段,巴以全面走向和解。在1990年爆发的海湾危机中,巴解因支持伊拉克,在国际及阿拉伯世界的声誉急剧下降。为改善自身的国际形象,争取国际社会更多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巴解决定通过与以谈判,有条件地接受自治,逐步实现民族自决,最终建立巴国。经过艰苦的秘密谈判,巴以终于在1993年9月在美国的主持下签署了《奥斯陆协议》。根据协议,巴实行为期5年的过渡自治,双方于1999年5月4日自治期结束时完成有关巴最终地位的谈判。巴以谈判向着有利于巴勒斯坦方面发展。但后来以政府更迭,内塔尼亚胡于1996年上台后奉行“三不”的强硬路线,使巴以双方已签署的协议难以落实,和平进程久陷僵局。 对巴方来说,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是巴以和谈的最终目标和归宿,而1999年5月4日是巴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宣布建国的有利时机。然而,以阿拉法特为首的巴领导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反复权衡利弊之后,最终作出推迟建国的决定。尽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在目前形势下也不失为一个以退为进的明智之举。首先,放弃在以色列大选前宣布建国,可避免以方采取过激反应导致和谈破裂甚至严重倒退,并防止为以右翼势力重新上台制造可乘之机;其次,涉及边界、定都、难民和犹太人定居点等关键问题的最终地位谈判尚未进行,巴在这种情况下宣布建国将形同虚设。而推迟建国则有利于巴借助国际社会的力量压以尽快举行最终地位谈判,使尚不成熟的建国条件得以完善;第三,推迟宣布建国有利于巴敦促美、欧等西方大国履行其“压以停建定居点”和“继续向巴提供经援”的承诺,为未来建国扫除障碍。值得注意的是,在作出推迟建国的决定后,巴解中央委员会通过的最后宣言郑重声明,将进一步采取必要步骤和措施完善国家机构的建设,组成包括宪法起草特别委员会在内的一些工作委员会来落实国家主权,并决定在以色列大选后再度召开会议,视情况就建国问题采取新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