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88年9月缅甸军人接管政权, 建立“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1997年11月15日改名为“缅甸联邦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以来,已有十年了。这十年来缅甸的政治、经济和对外关系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变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今后的发展趋势如何?这些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一、国内政治:政局逐步走向稳定和不稳定因素 1988年军政府上台时,缅甸国内的政局动荡和混乱,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三十多支反政府武装活跃在全国广大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在纲领党一党统治结束后,反对派政党如雨后春笋,昂山素季领导的“缅甸全国民主联盟”迅速崛起。 军政府面临严峻的挑战。 在1990年5月举行的大选中, “缅甸全国民主联盟”获得485 个议席中的396个,赢得压倒性的胜利。 但是,缅甸仍在走着自己独特的政治发展道路。军人政府不但仍然掌握着而且逐渐巩固了政权,政局没有继续走向混乱而是逐渐趋于稳定。原因何在?就政治发展的基础而言,缅甸是一个农民小生产者为主的农业国家,民族众多而矛盾复杂,还没有形成独立的中产阶级。军队仍然是最强大的政治力量。就主观的原因而言,在多年的停滞和混乱之后,一般民众希望稳定和发展,而1988年9 月上台的新政府也采取了通过谈判、实现民族和解等更为灵活的政策。1988年9 月以来缅甸政治上发生的最大变化,有以下六个方面: 1.多数反政府武装已同政府达成和解,国内基本上实现了和平。这方面的主要进程是:1989年5 月缅甸最大的反政府武装力量缅甸共产党瓦解以后,原来由其领导的两万多人的武装分裂为四大股,先后自立政党,并在1989年10月以后先后同缅甸政府经谈判达成和解,成为缅甸政府承认的合法组织,其统治地区则成为缅甸国内的“特区”。其后,克钦独立军第四旅从独立军中分裂出来,于1991年1月同政府媾和。 克钦独立军在多次谈判后,也于1994年2月同政府达成和解。 一度自立“掸邦共和国”的坤沙武装集团,在遭到政府军几次大规模围剿和内部分裂后,穷途末路,于1996年1月向军政府投降。至此,缅甸已有29 支反政府武装同政府和解,国内主要的反政府武装除了克伦民族武装,都已停止了武装反政府活动。而克伦民族武装孤掌难鸣,在政府的多次围剿、打击下,趋于衰落。尽管缅甸国内仍有十来支反政府武装,但力量分散、所据地盘小。反政府武装从总体上看“大势已去”,对缅甸政府难以构成大的威胁。缅甸国内已基本上出现了和平与统一的局面。 2.反政府的政党由热到冷,与政府相对抗的力量削弱。1988年取消“纲领党”一党统治后,缅甸的政党一度极为活跃。在1990年5 月大选中,有93个政党参加竞选。最大的反对党“缅甸全国民主联盟”的成员达150余万人。但是,1990年以来,反对党的力量不断削弱, 诈多政党已名存实亡,迄今只有9个政党仍被承认;1990年大选中选出了400多名议员,有200多名已被取消资格,包括已辞职、自我流亡到国外、 自然死亡或遭监禁。(注:《国家报告:缅甸》,(英文版)、1997/98年,第5页。)最大的反对党——全国民主联盟已大为削弱, 许多地方办事机构关闭,基层组织瘫痪,成员已大为减少。 3.军政府经过两次重大调整,充实、加强了力量,扩大了统治基础。1992年4月第一次调整后,丹瑞上将取代苏貌, 担任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主席、政府总理和国防部长,对内对外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1997年11月第二次改组,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改组为缅甸联邦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增设“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由14名中将、少将组成),成立新内阁,增设电力部、军队事务部,任命了22名新部长。一些观察家认为,改组后缅甸新一代军官已控制了大权,“原来的法律和秩序委员会的军官不是担任军区司令,就是武装部队各兵种的高级将领。相比之下,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的成员大都是较低一级的军官。”(注:《远东经济评论》(英文),1998年5月7日载伯蒂尔·林特纳:《表面谦和实质强硬的缅甸新一代领导人》。)同时,内阁中文职官员的人数也一直在增加,在内阁总人数中已占40%。新一代领导人已开始实施雄心勃勃的计划,革去政府内多数腐败的部长的职务,振兴国家经济,改善缅甸执政的军人集团的形象。(注:《远东经济评论》(英文),1998年5月7日载伯蒂尔·林特纳:《表面谦和实质强硬的缅甸新一代领导人》。) 4.武装部队力量大为增强。1988年缅甸军队的人数为17 万人, 到1996年已达32.1万人,较1988年的人数增加了90%。 5.召开国民会议,通过了104项宪法基本原则。从1993年1月到1996年3月的三年多时间内,国民会议多次举行会议, 讨论制订新宪法问题。与会代表一开始为702人,代表了缅甸各党派、各阶层和各民族, 其中102人为1990年大选中产生的议员。到1996年3月休会时,国民会议已制定并通过了104项新宪法基本原则, 主要是:给予少数民族某种程度的“自治权”;保证武装部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中心作用,规定由军人担任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和边境事务部长等关键性的职务;规定国家元首必须由在缅甸居住20年以上、不与外国人通婚的缅甸公民担任。(注:《国家报告:缅甸》,1996/97年,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