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剧变前的政党类型和新党产生的途径 剧变前东欧的政党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苏联、阿尔巴尼亚、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为代表的一党制国家。这些东欧国家除阿尔巴尼亚外在战后都曾出现过多党制。如匈牙利在战后的1945年举行的首届国民议会选举,是小农党获得多数而组阁。在这一届政府中,其他三党人数的总和才与小农党持平(小农党占9人,共产党4人,社民党4人,农民党1人)。1948年在苏联与共产党情报局的压力下,匈牙利社民党合并入共产党,其他党被取缔,成为共产党一党制国家。罗马尼亚的情况与匈牙利基本类似,只是在历史上社民党的力量大于共产党,两党合并以后,共产党进行大规模清党,以“纯洁党的队伍”为名,把近20万原社民党党员扫地出门。(注:B.N.维诺格拉多夫:《罗马尼亚近现代史》莫斯科1964年版,第314页。)在这种状况下,虽然被取缔的政党在组织上不存在了,但其主张和影响并未消灭,有的政党地下活动屡禁不止,这说明它们有不少拥护者和外围同情者,因此一碰到适当的时机这类组织便能很快破土而出,形成规模。捷克与匈、罗有所不同,捷克在历史上是东欧诸国中唯一真正具有左派传统的国家。在战前的绝大多数时间里,社民党都是联合执政党乃至主要执政党,第一共和国的前后两位总统马萨里克和贝奈斯以及总理突沙均为社会民主派人士,捷共则是东欧唯一的在二战以前就依靠自己的力量拥有巨大影响的党。在20年代中期它就是国内的第二大党,1925年大选中得票率超过社民党而几与第一大党农民党相当,是93.4万票对97万票,1928年捷共拥有15万党员,比法共多2倍,比英共多29倍(而捷克人口仅及英法的1/3)。战后第一次选举,捷共在大选中获胜,组成由捷共领导,社会党、人民党、自由党和斯洛伐克复兴党参加的联合政府,该政府持续到1948年,从此便进入捷共独家掌权的局面。 第二种类型是以波兰、民主德国和保加利亚为代表的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波兰合法存在的有三个党:波兰统一工人党、统一农民党和民主党,虽说是三党“联合执政”,但统一工人党的“老大”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它对国家发挥领导作用,其余两党服从统一工人党的指挥。保加利亚也不例外,保加利亚共产党从1946~1989年一直同农民人民联盟联合执掌国家大权,但在历届国民议会和各级政府中,农民人民联盟盟员只能作为配角担任副职。民主德国是以统一社会党为领导,由基督教民主联盟、自由民主党、民主农民党、国家党参加的多党合作,这五党从1949年建国起一直执政到1990年3月人民议院大选。 这两种政党制度的共同特点是两个一元化:党外政治一元化,即国家由共产党领导,一些国家虽然名义上为多党合作制,但在人民民主时期结束以后,由于当时的大气候再加苏联的“看管”,民主派只能起陪衬和附庸作用,很难有所作为。苏共20大后,东欧各国开始探索符合本国情况的发展道路,民主党派曾一度活跃,在五、六十年代的波兹南事件、匈牙利事件、布拉格之春、德国工人起义等运动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新的同情者和拥护者。但这种状况只是社会中涌动的一股暗流,很多还没有浮出水面,就在本国共产党和苏联的威迫干涉下夭折了。至于党内政治一元化则很好理解,自从布尔什维克的政党组织模式确立以后,它便成为各国共产党效仿的榜样,战后东欧共产党逐步克服第二国际的影响,洗刷“社会民主党习气”而成为“苏式党”,不允许党内有派、要求党员对组织绝对忠诚、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莫斯科的党纪约束从此形成。 1989~1990年的苏东剧变使这两类的政党体制都崩溃了,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新一轮政党。它们是通过四种途径产生的:其一是民间的反对派力量,波兰的团结工会、捷克的公民民主党、保加利亚的民主力量联盟、乌克兰的鲁赫、立陶宛的祖国联盟、阿尔巴尼亚民主党、匈牙利的民主论坛等皆属此类;其二由共产党内的派别演变而来。80年代后期在国际大气候的推动和苏联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影响下,东欧各共产党内就如何看待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如何评价本国战后的历史事件和如何选择改革道路等问题上发生公开的激烈争论,党内高层领导之间的分歧被公之于众,党内很快形成“横向结构”的不同派别组织,剧变后这些派别便演变成“共产主义后”时期的新政党。东欧各国的新社会党和传统左派组织概出于此;第三种情况是原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派宣布脱离共产党。前述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国家都发生了这类情况。剧变发生后,波兰农民党、民主党、保加利亚农民联盟、东德的四大参政党均迅速倒戈或独立,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势力,或投入右派阵营或作为一股独立力量在本国的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其四则是历史党的重建。在40年代共产党和社会党合并时以及取缔其他党派时,一部分不愿归附共产党的人流亡西方,1989年以后他们回国“重建”,与国内的一些同情者合流,再次成为各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力量,如捷克社民党、罗马尼亚的社民党和小农党、匈牙利的小农党和社民党等。 通过以上四种途径产生的这些政党的政治色彩有传统保守派(宗教保守派、民族主义保守派)、自由主义中间派和传统左派以及新左派(新社会党)。但它们都基本上建立了一种党内和党外的双重多元化政治,也就是没有法律上规定的领导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允许多党竞争,党内允许存在不同派别,甚至有时还会产生议会党团,党内自身也比较松散,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即形成一种党外有党、党内有派的政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