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改革的动因与由来 现行的日本中央行政机构(22个省厅)体制是于1952年日本战败恢复主权后确立的。其最大特点是适应产品经济时代的需要,构筑了一个满足大量生产型工业社会的官僚主导体制。这种体制对战后经济高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伴随着生产能力的扩大与技术水平的提高,产品经济已发展到了一个顶峰。特别是进入90年代,作为支撑战后日本高速增长的政治、行政体制已经不能适应低增长、国际化、老龄化及多样价值观等新时代的要求。政府规模庞大导致管理失调、官僚主义及效率低下,其结果是对政府普遍存在信任危机。对此,无论执政党还是在野党,无论是政府还是国民,无不认为根治这些行政病的根本疗法就是进行行政改革。各政党在选举时,均承诺全面推进行政改革,根治利权行政病。可以说,在行政改革的出发点上,日本朝野进行了大合唱。 日本倡导行政改革由来已久。早在1964年和1981年分别成立了两次临时行政调查会,虽然提出了省厅合并建议,但终因阻力重重,未能得以实现。1983~1993年,日本各届政府先后三次成立行政改革审议会,试图推进行政改革。例如1993年第三次行政改革审议会曾大胆提出改革中央机构的方案,组建对外关系省、财政·经济省、国民生活省、教育科学文化省等方案,但均未能付诸实施。(注:[日]藤冈明房:《行政结构一目了然》,宝石社1997年版,第154页;) 1996年11月,重新获得自民党单独执政的第二届桥本内阁充分认识到行政改革的重要性与艰巨性,桥本前首相将行政改革作为首选课题。他声称要在行政结构、社会保障、经济结构、金融体制、教育等6个方面实施改革,并将行政改革视为其一系列改革成败的关键。(注:[日]並河信乃:《行政改革的构造》,东洋经济新报社1997年版,第21页;)桥本龙太郎前首相称,“即使被烧得粉身碎骨,也要把行政改革搞下去。”(注:[日]文艺春秋编:《日本的论点'98》1997年11月出版,第228页;)可见其决心。同月,经内阁会议决定,设置“行政改革会议”这一临时机构,制定改编中央行政机构、强调内阁机制方案。会长由桥本前首相亲自担任,委员由政府从学术界、新闻界、财界、产业界推选13人组成。 “行政改革会议”经整整1年的努力,于1997年12月3日向政府递交了《行政改革会议最终报告》。1998年2月17日,内阁会议正式批准了《中央省厅改革基本案》并于当日递交国会讨论。如获国会批准,新行政体制将于2001年1月1日开始运行。 二、桥本内阁行政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政改革会议最终报告》是桥本内阁实施行政改革的具体方案。该报告的指导思想是,日本目前正处于一个需全面改变战后以来的社会、经济体系的转换期。行政改革势在必行。其改革的目标是,“根本改变臃肿僵硬、制度衰竭的庞大战后型行政体系,并为形成一个自由、公正的社会,建立一个与之相符的精悍、并能有效、切实执行重要国家机制的高效率、透明的政府”。(注:《行政改革会议最终报告》,1997年12月4日《读卖新闻》,第13版;)该报告由“行政改革的理念和目标”、“内阁机制的强化”、“新中央省厅的形态”、“行政机制的缩减、效率化等”、“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及“其他”等六章组成。中央行政机构的重新改编是本次行政改革的中心课题。报告认为,局部的改革已经不能医治现行的行政体制在综合性、机动性、效率性、透明性、国际性等诸方面表现出来的机制不健全和制度衰竭等弊病,必须通过整体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机构臃肿、政策的计划与现实脱节以及政策评估机能欠缺等弊端,从而建立一个能够适应21世纪社会的新型行政体制。(注:《行政改革会议最终报告》,1997年12月4日《读卖新闻》,第13版;) 中央行政机构改编的核心内容是,面向21世纪,将现行的21个中央省厅改编为1府12个省厅。改编后的1府12个省厅的主要职能及改编要点如下: 内阁府 是跨省厅的综合性协调政策部门。它辅助内阁官房制定有关综合战略方面的重要政策,并负责各省厅政策的综合调整工作。级别高于其他省厅。内阁府的首长由首相兼任,具体事务由内阁官房统揽。防卫厅、国家公安委员会、金融监察厅为内阁府的外局,宫内厅为设在内阁府的特别机关。 国家公安委员会 仍维持现体制。负责警察厅的管理工作。委员长由其他省厅的阁僚兼任。 防卫厅 防卫厅是否升格为“省”,一直引起强烈争议,最终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变防卫厅为防卫省的方案被搁置下来。 财务省 业务范围包括预算与税制的制定、财政投资与融资、货币与外汇管理。即原大藏省的翻版。 环境省 为了更加重视“为人类创造和保护良好环境”,环境厅由“厅”升格为“省”,在全面削减机构的大环境下,桥本首相的这一断然决定,显示出政府对国际上普遍关心的地球温暖化的重视。 农林水产省 维持现行体制。负责有关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行政管理以及林业、水产业的管理工作。 劳动福址省 是将现行的“厚生省”与“劳动省”合并的产物。旨在便于将医疗、年金、老龄者及残疾人福利、雇佣政策等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业务一元化管理。劳动福址省还设“社会保险厅”和“中央劳动委员会”两个外局。